株洲农民狩猎误杀同村人 20分钟后饮弹自杀/图

2012-07-24 09:45:40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记者 胡乐 见习记者 胡琼兰 摄影记者 汪成]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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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建军的妻子手臂中弹,刚刚做完手术,身心俱伤

  炎陵村民夜间狩猎,误杀同村人后饮弹自尽(详见本报昨日A04版)。昨日,记者进一步了解,自杀者罗德勇在误杀村民凌建军后,支开了陈传辉,把鸟铳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用脚趾扣动了扳机。

  □ 案情

  他用鸟铳对准自己,用脚趾扣动扳机

  据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发当晚,当地派出所接到罗德勇的报警后,立即赶往事发地,但并没有寻找到罗德勇。直到第二天中午,罗德勇的母亲和姐姐在误杀凌建军的地点仅一两百米远处,找到的却是他的尸体,现场十分惨烈。

  “手里还夹着一根烟,鞋子也脱掉了。枪在一边,是自制的鸟铳。警方分析,罗德勇把长鸟铳竖起来,对准自己的太阳穴,然后用脚趾扣动了扳机。”该负责人透露,子弹从罗德勇的太阳穴进入,穿破了半边脑袋。

  经当地警方调查,当晚,和罗德勇一同狩猎的人是龙溪乡另一村民陈传辉。据上述负责人介绍,罗德勇在确认自己误杀了凌建军后,对他说:“你赶快走,我自己犯的事,我自己承担。”陈传辉听后不从,试图抢过罗德勇手中的鸟铳,不过又被罗德勇迅速抢回来了。一番争执之下,陈传辉还是听从了罗德勇的建议,离开了事发现场。

  丢下贫困的家,和一岁多大的儿子,朝自己扣动了扳机……没有人知道,罗德勇经历了怎样激烈的精神挣扎。记者从周边村民口中得知,罗德勇初中毕业,连一辆摩托车都没有,很少有机会外出,40岁的他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炎陵县城。

  “他或许只想用一命偿一命吧。”上述负责人说。

  □ 律师

  涉嫌过失致死和非法持枪,但罪不至死

  罗德勇用来打猎的鸟铳是怎么来的?

  龙溪乡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针对村民非法持枪的现象,当地派出所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缴获了一批猎枪。但有个别村民看中了山上的野味卖价较高的商机,私自用沙子、钢钉等材料制作鸟铳,村民多居住在深山内,难以监督查处。

  “鸟铳都是自制的,里面除了灌炸药,还有钢钉和钢珠,射程范围有七八十米远,几百斤重的野猪,都能一枪打倒。”当地村民说。这位村民透露,村里还有一位狩猎者,不过自从鸟铳被没收后,就没有打过猎了。

  当地村民表示,上一辈打猎的比较多,毕竟是靠山吃山,有的也不知道自制鸟铳是违法的。

  据本报法律顾问聂炜介绍,当事人罗德勇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按照《刑法》有关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其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不自杀,两罪并罚的话,要看法院具体怎么判,但罪不至死。”

  □ 救助

  我们能为贫困的生者做点什么?

  昨日下午,误杀了凌建军的罗德勇在当日午后下葬后,仙坪村的山头逐渐恢复了往日的宁静,但这两个家庭却被推进了更深的漩涡。

  在仙坪村村部公开栏上,记者看到,属于罗德勇计划外所生的小儿子,需要缴纳4000元的社会抚养费,罗德勇还没有及时缴纳。“他家十多岁的大儿子去年做了一次手术,用了几万元,家里还有一个老母亲需要赡养。”当地村民说。

  尽管凌建军家已经收到了对方送来的3万多元安葬费,但对于这个失去唯一儿子(弟弟做了上门女婿)的家庭,被病痛折磨的年迈双亲,失去依靠的老婆,失去经济支付的两个女儿,这3万多元能够撑到何时呢?

  正如很多晚报读者所呼吁的,我们应该为这两个家庭做些什么。

  本报呼吁爱心市民能够资助凌建军14岁的女儿凌佩珍完成学业,下半年上初二的她,成绩稳定在班级前十名,而且体育成绩很好,一个学期的学杂费用不超过2000元。她说:“我想上大学,想改变这个家。” 罗德勇家的情况同样也不好,失去顶梁柱后,家里为了支付安葬费,四处借钱,也希望爱心市民能够帮这个家度过难关。

  本报爱心热线:0731-28823147(胡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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