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禁渔令下,江边还能钓鱼吗?

2020-07-15 09:34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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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禁渔令下,江边还能钓鱼吗

限允许垂钓区域内,一人一杆一钩;省委常委会会议连续两次部署长江禁捕退

7月14日傍晚,长沙潇湘中路附近,有市民同时把多根钓竿插在湘江边。图/记者吴琳红

作为我国第一大河流,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据不完全统计,长江流域有水生生物4300多种,其中鱼类400余种、特有鱼类180余种。

然而,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水生态环境持续恶化、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据农业农村部统计,长江流域濒危鱼类物种达到92种,濒危物种接近300种。其中,酷渔滥捕是破坏水生生物资源最主要、最直接的因素之一。

眼下,一场攻坚战在长江流域全面打响——禁渔十年。湖南如何打赢这场硬仗?

潇湘晨报记者 王欢 长沙报道

一场声势浩大的“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已在湖南全面展开。湖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消息,自本月开始至2021年6月底前,湖南省严禁生产企业收购加工,严禁各类市场进货销售,严禁餐饮企业经营食用,严禁电商平台发布信息,严禁一切平台发布广告,斩断非法捕捞渔获物销售渠道。

这是对省委常委会会议连续两次专题部署长江禁捕退捕工作的一种回应。6月底以来,省委书记杜家毫,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坚决打赢长江禁捕退捕这场硬仗。

禁渔期从每年三四个月延长到十年

“我保证今后不再在禁捕区捕鱼,积极响应政府号召。”6月28日,益阳赫山区新市渡镇建新村周志海(化名)写下保证书并按下红手印。当天早上,周志海在志溪河非法捕鱼,被禁渔联合执法巡逻人员发现。巡逻人员随后将周志海带回办公室,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其当面写下保证书。

像周志海一样的渔民对禁渔并不陌生。从2002年起,在春季繁殖季节,为了让亲鱼顺利产卵、保护幼鱼长大,国家在长江流域开始试行春季禁渔,为期三个月,从每年的4月1日开始,持续到6月30日。但专家们发现,鱼在4到6月排卵之前,会在3月大规模怀卵。而渔民出于禁渔前“能多捞就多捞”的心理,在3月的捕捞会达到一个高峰,反而不利于鱼的繁殖。

因此,从2016年开始,禁渔期提前一个月,从每年的3月1日开始,延续四个月。

2016年、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两次深入长江沿岸视察并召开座谈会,为长江“把脉问诊”,要求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2019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2020年7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长江流域禁捕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元旦前,长江流域实现全面禁捕。

“十年禁渔”,力度之大,前所未有。这不但是长江史上最大规模的休养生息,更是保护长江的百年大计。

对此,周志海们也有认识。他说,他还记得小时候在资江看见一群群江豚在水中畅游、追逐鱼群的场景,“从站在保护长江生态的角度来看,禁渔当然是有必要的。”虽然眼下的政策会对渔民的生计造成影响,但周志海希望有转型转产的可能。他也充满信心。

渔业队集体签订协议不再捕鱼

在长江经济带保护与发展的大棋局中,处于长江中游的湖南位置重要。长江在湘岸线163公里,全省大大小小5000多条河流汇聚湘资沅澧“四水”,“四水”汇聚洞庭、连通长江,全省96%以上的区域都属长江流域。

禁捕退捕,湖南责无旁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6月28日、7月1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连续两次专题部署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在7月10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上,省委书记杜家毫强调,要把推进禁捕退捕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确保按期保质完成禁捕退捕各项任务。

近期,在市州委书记视频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市州长视频会议等多个会议场合,省委书记杜家毫与省委副书记、省长许达哲等省领导多次对长江禁捕退捕工作作出强调。

禁渔令下,渔民生计何去何从?湖南明确要求,结合推进“六覆盖”工作,明确政策标准,精准建档立卡,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渔民转产安置和民生保障工作,及时回应渔民合理诉求,确保渔民生计保障到位,切实维护渔区社会稳定。站稳群众立场,及时解决退捕渔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真正实现捕捞退得出、渔民稳得住、禁捕管得好。

家住长沙县榔梨镇的刘国强,祖祖辈辈以捕鱼为生。一个多星期前,他把8米多长的渔船销毁,虽有不舍,但还是支持政府的决定。

“维护生态平衡,这个道理我懂。”刘国强所在的渔业队,有30多户人家以渔业为生,大家都已签订协议,决定销毁40多条渔船及网具,不再捕鱼。

接下来,刘国强考虑水产养殖转型。他说,相比于过去“靠河吃河”带来的收入的不固定,他希望通过水产养殖实现稳定收入。

允许休闲垂钓,但限定区域、禁止交易

十年禁渔令下,还能钓鱼吗?

根据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长江流域禁渔通告规定,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违法从事天然渔业资源捕捞的,依照《渔业法》和《刑法》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处理。通告还要求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应当对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这意味着,娱乐性游钓会规范,而不会禁止。

那么,什么是“娱乐性游钓”呢?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加强长江流域禁捕执法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强休闲垂钓管理,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区水生生物资源情况和公众休闲垂钓合理需求,制定并发布垂钓管理办法,依法划定允许垂钓区域范围,合理控制垂钓总体规模,严格限定钓具、钓法、钓饵。钓具数量原则上一人最多允许使用一杆、一钩,规范渔获物的品种、数量、规格,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引导公众有序规范参与以休闲娱乐为目的的垂钓活动。

对此,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重点水域常年禁渔的通告》第二条指出,“常年禁渔水域禁止所有生产性捕捞,禁止利用水上浮动、可视、遥控等设备垂钓”。

以上通告对非法垂钓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环保志愿者章志标最近一段时间每天都能接到上百通电话,大部分是举报非法捕捞或者垂钓的,他提醒说:“那些试图通过垂钓达到盈利目的的市民,要赶紧收杆了。”

退捕补偿

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

潇湘晨报长沙讯 7月10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发布2020年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其中“农业绿色生产与农业资源保护利用”,提到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

政策提到,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给予支持,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和水域生态环境修复。其中,一次性补助由地方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过渡期补助由各地统筹用于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加强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渔业渔政处龙新年表示,根据2019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对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同时,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其中,一次性补助,是指中央财政一次性补助资金根据各省退捕渔船数量、禁捕水域类型、工作任务安排等因素综合测算,整体切块到各省市,由地方结合实际统筹用于收回渔民捕捞权和专用生产设备报废,并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另外,过渡期补助主要是中央财政在禁捕期间安排一定的过渡期补助,资金根据禁捕工作绩效评价结果等相关因素以绩效评价奖励形式下达,由各省市统筹用于禁捕宣传动员、提前退捕奖励、加强执法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与禁捕直接相关的工作。其中,水生生物保护区过渡期为2019年和2020年,其他重点水域过渡期为2020年和2021年。

潇湘晨报记者 易思含

现场探访

有人连续4天去湘江边垂钓

潇湘晨报长沙讯 夏夜的长沙,湘江边垂钓的人总是结伴同行。

7月14日晚7时,记者来到潇湘中路。在湖南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之间的湘江段,晚餐时间后,周边摆竿钓鱼的人越来越多。

记者采访后了解到,由于暴雨后湘江涨水,不少周边的居民都趁机将家里的钓鱼竿展示在湘江边。钓鱼者静坐在岸边,等待收获。

长沙市民文先生(化名)已经是连续四天来钓鱼打卡了。他说,这四天都没有鱼选择他的鱼竿,而且涨水后,鱼反而越来越少。由于文先生是用假鱼饵钓鱼,他调侃地说,“不知道是不是涨水后,鱼越来越机智,能够区分出这是假鱼。”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规范长江流域垂钓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禁止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对水生生物资源破坏较大的钓具钓法,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不得使用各类探鱼设备和视频装置。

潇湘晨报记者 易思含

行动部署

益阳大通湖一男子非法捕捞被刑拘

潇湘晨报长沙讯 湖南各地对于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进行了部署。长沙市监局开会部署,益阳近日也查处了相关案例。

7月14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市政协副主席、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庆和,市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比干则勇,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长陈智恺,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明南,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志杰出席会议。

会议明确提出,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全市要做到生产企业无加工、线上线下无销售、餐饮单位无供应、所有环节无广告。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迅速推开专项行动,按照市场严管、重罚、限改的要求,全面开展对重点区域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摸清全市水产制品企业的情况和水产品来源渠道,严格督促市场主办方落实主体责任,绝不允许出现违规采购和生产加工、销售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水产品及其制品的问题。

“政府之前张贴了大湖内禁航禁捕的公告,我在新闻里也看到过,但我没引起重视。我以为捕捞几条小鱼小虾自己吃不会有影响,我知道错了。”7月12日,因非法捕捞水产品被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刑事拘留的张某辉后悔不已。

7月11日6时许,益阳市公安局大通湖分局北洲子派出所联合大通湖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在北洲子镇东洞庭湖大堤沿线开展禁捕退捕联合执法行动时,发现张某辉使用禁用渔具地笼在大湖内非法捕捞鱼虾,经民警现场盘查,共收缴渔获物4.25公斤,地笼11副。

经查,2019年9月至10月,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在明知大通湖全面禁航禁捕的情况下,仍然使用地笼等禁用渔具在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7月11日再次进行非法捕捞,不料被联合执法小组当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辉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陈诗娴 实习生 陶梦霞 唐倩 通讯员 胡紫鑫

责编: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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