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灵活就业人员可“灵活”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19-09-16 09:00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郑镱慧子]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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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9月16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郑镱慧子)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有变化了。日前,市社保部门发布通知,湘潭市已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的个人和已办理续保的下岗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可在我省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4764元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60%、100%两个档次,选择较少。本次新政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以我省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准值,在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缴费标准,以提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更能体现养老保险待遇“多缴多得”的计发办法。

据了解,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20%,月缴费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当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跨年后不允许补缴。今年还未缴费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的华融湘江银行、中国银行直接申报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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