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一国土所所长等5人贪污征地补偿款被判刑

2016-02-26 09:07:43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陈龙]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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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贪污征地补偿款5人被判刑

  潇湘晨报郴州讯 2月25日,记者从郴州市纪委获悉,该市宜章县纪委对去年查处的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在纪委全会上进行了通报。其中包括:

  宜章县国土资源局黄沙国土所原所长王玲、副所长邓文龙伙同他人贪污衡武高速征地补偿案。

  2009年,在衡武高速公路(宜章段)征收迎春镇金朝山村土地的过程中,王玲和邓文龙与金朝山村原支书彭永兴、原会计罗友德、原主任罗四怀(均已判刑)合谋采取虚报被征收的水田面积、减少被征收公共设施面积的方式,套取征地补偿款22万元作为“辛苦费”占为己有。其中,王玲、邓文龙每人分得5万元,彭永兴、罗友德、罗四怀每人分得4万元。

  2015年2月11日,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贪污罪判处王玲、邓文龙有期徒刑十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玲、邓文龙开除党籍处分;经县国土资源局研究,决定给予王玲、邓文龙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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