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湖南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来了
潇湘晨报综合 如何完善参保激励措施,满足连续参保群众有所激励的心愿?近日,湖南省政府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相关内容。
明确并完善参保筹资政策
《若干措施》明确,职工随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常住地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可以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家庭为单位组织动员参保。
原则上,居民应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按个人缴费标准参保缴费;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外参保缴费,按照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设置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1月起,居民医保对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修复缴费标准按照提出修复申请时所在年度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执行,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修复缴费前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应当缴纳的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无需另行缴费
《若干措施》提出,扩大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支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参加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已参保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的医药费用。
参保职工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的“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
值得注意的是,《若干措施》提出,参加居民医保的群众,除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外,无需另行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并且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聚焦保障高额医疗费用、保障医保政策外医疗费用,指导开发以参加我省基本医疗保险为前提的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
目前,我省惠民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湖南医惠保”项目的一站式理赔结算服务已于3月11日正式全面上线。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需先经过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其他政府主办的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以后,才能纳入湖南医惠保保障,并予以理赔。若未参保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或医保参保中断,期间发生的费用,湖南医惠保不予报销。
明确连续参保相关激励额度
提高大病保险支付限额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自2025年1月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对当年基金零报销且次年集中参保缴费期正常参保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5000元。连续参保激励额度和零报销激励额度均可累计,但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保险报销并使用零报销激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第二年重新计算零报销激励额度,但不影响连续参保激励。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时间重新计算。
而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则是“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原则上每次提高限额均不低于1000元”。
参保可享受“会员制”健康服务
而创新健康增值服务,更是《若干措施》的一大亮点。
《若干措施》提出,探索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享受“会员制”健康服务新模式,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进“整合资金包、统筹政策包”的医保门诊统筹综合改革。整合医保门诊基金、公共卫生服务资金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统筹医保门诊政策和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实行总额预算下按人头包干付费制度。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健康档案管理、慢病随访和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与居民普通门诊、“两病”门诊、慢特病门诊等门诊治疗服务整合开展。推广中医康复、上门治疗、长期处方、家庭病床和双向转诊等服务,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加精准的健康教育、政策宣讲和医疗服务,构建“防、筛、诊、治、管、康”全链条管理服务体系。
持续提高参保群众就医体验
《若干措施》明确要求,推进医疗卫生乡村一体化建设,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使用、报销范围,推动集采常用药品进村卫生室,医保目录中的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的集采中选品种全部纳入甲类报销。
此外,允许通过二级医院评审的乡镇卫生院与县级医院用药目录统一,允许达到紧密型标准的县域医共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牵头医院用药目录统一,允许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配备执业(助理)医师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用药目录统一。
释疑
10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如何缴医保
根据《若干措施》,一个自然年度内,新生儿在出生后90天内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
对于10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可选择只缴纳次年居民医保费,出生当年不享受待遇,次年不设待遇等待期,自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大中专院校学生如何缴医保
大中专院校(含本科高校、高职、专科学校和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原则上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加居民医保,不得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参保缴费实行一年一缴,不得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
新入学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当年已参加户籍地或常住地居民医保,且在学校所在地参加次年居民医保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当年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原已按照学制年限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期统一延长至当年的12月31日。
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如何享待遇
一个自然年度内,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3个月内转为居民医保的,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居民医保费,缴费前无居民医保断保时间的,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否则按规定自缴费之日起设置等待期。
职工医保10月1日后断保且在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可选择只按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断保次年居民医保费,断保当年不享受待遇,次年按缴费前的居民医保断保时间设置等待期。
职工医保中断缴费后未在3个月内转为居民医保的,按个人缴费标准和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纳居民医保费,自缴费之日起设置固定等待期3个月,并按缴费前的居民医保断保时间设置变动等待期。
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如何享待遇
居民医保断保后参加职工医保的,按职工医保政策执行,之后再参加居民医保的,仍须按照激励约束措施计算前期居民医保断保时间。
另外,如果未参加居民医保但参加职工医保且缴费不少于3个月的年度,不计为居民医保断保时间,也不计为居民医保连续参保时间;少于3个月的年度计为居民医保断保时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如何交医保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和大病保险费,缴费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应当缴纳的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并确保与参保职工同等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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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