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网超6小时是"精神病"? 网民炮轰6小时准则

2008-11-24 10:58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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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
  
  一、对网络的使用有强烈的渴求或冲动感。
  
  二、减少或停止上网时会出现周身不适、烦躁、易激惹、注意力不集中、睡眠障碍等戒断反应;上述戒断反应可通过使用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如电视、掌上游戏机等来缓解。
  
  三、下述5条内至少符合1条:
  
  1.为达到满足感而不断增加使用网络的时间和投入的程度;
  
  2.使用网络的开始、结束及持续时间难以控制,经多次努力后均未成功;
  
  3.固执使用网络而不顾其明显的危害性后果,即使知道网络使用的危害仍难以停止;
  
  4.因使用网络而减少或放弃了其他的兴趣、娱乐或社交活动;
  
  5.将使用网络作为一种逃避问题或缓解不良情绪的途径。
  
  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

  潇湘晨报11月24日讯(记者 刘少龙)上网成瘾就是精神病?有媒体近日报道,《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已通过专家认证,将网络成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症状界定有几项标准,其中一项量化的指标是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达到或超过6小时,而且这种症状达到或者超过3个月。一时网上争议声四起。
  
  昨日,中华精神科学会儿童精神病学组副组长、中国心理卫生协会儿童心理卫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儿童精神病学教研室主任苏林雁教授接受记者采访表示,精神病的范畴比较窄,不能说上网成瘾就是“精神病”,只能说一种精神障碍。一种疾病的诊断标准能否为全国通用,应该由中华医学会或者卫生部来组织实施,一家医院的研究成果,要想成为大众接受的标准“有点难”。
  
  诊断标准:“6小时”成判断基本准则
  
  据报道,由总后卫生部组织、北京军区总医院牵头制定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近日通过专家论证,其中首次将网络成瘾界定为精神类疾病,并划分成网络游戏成瘾、网络色情成瘾、网络关系成瘾、网络信息成瘾、网络交易成瘾5类,明确了诊断和治疗方法。
  
  标准的主要制定者、北京军区总医院医学成瘾科主任陶然昨日对媒体介绍,6小时是一个关键点。就是一个人使用网络的目的不是为了学习和工作,或者不利于自己的学习和工作,平均每天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者超过6小时,且此症状已经达到或超过3个月,即可诊断为网络成瘾。
  
  网民反应:“新标准”一出炉即遭炮轰
  
  该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广泛关注,在网上引来网民的炮轰,甚至有游戏玩家在网上发表公开信质疑该结论。更有网友对于网络成瘾的诊断标准无法理解,“一觉醒来我就成了精神病?这样的话,麻将瘾、斗地主瘾不都成了精神病了!”
  
  在长沙某大学读大一的王同学,是一名网游迷,一天不玩游戏就心里痒痒的。“我不赞成那个标准,每天上网超过6小时就成‘精神病’了?我们也知道上网久了确实对身体有害,但我们在网络也能学习到很多知识。”王同学认为,在上网成瘾的同学当中,基本上都没有因此荒废自己的学业。但他对上瘾对身体有害持肯定意见。
  
  对此陶然认为,“6小时”是不可逾越的节点,是判断病情的一个最重要最明显的标志。陶然说,“我们用了4年的时间,对3000名网瘾患者进行调查研究,确定时间标准为9.3±3.2小时,最终取其下线及其整数,定为6小时。”陶然说,“任何人都可以按这个标准进行自测,接近6小时则是高危人群。但如果为了工作每天在网上逗留10个小时,不能算是网络成瘾。”


  
  肯定方:网瘾纳入“精神病”未尝不可
  
  昨日,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省网瘾、酒瘾治疗中心主任蒋铁平教授表示,网络成瘾无疑是一种疾病,纳入精神病也未尝不可,只是人们不能用有色眼睛来看网络成瘾者。而经过积极治疗后,网瘾者也能治好。
  
  蒋铁平教授认为,精神病是一很广的概念。精神病实际上分成很多种类,病情轻重不一,对患者日常生活的影响也各异。对于网瘾这类疾病,目前人们并没有足够的认识。人们往往对住院治疗持有某些偏见,然而,实践经验告诉我们,网络成瘾对人格和个性的不良塑造,导致了患者自卑、孤僻、忧郁、强迫行为、敌视、多疑、拒绝与人交往或自闭等,而网瘾患者通过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系统科学地住院治疗,可以得到改善。因此他的建议是,网络依赖无论轻重都必须住院系统治疗,轻者可以在10—15天改善,重者可以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恢复。
  
  质疑方:网络成瘾不能称为“精神病”
  
  苏林雁教授表示,成瘾疾病可以看成精神类疾病或者精神障碍,但精神疾病是一个很广的范畴,并不等同于日常所说的“精神病”。人们通常说的“疯子”,一般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患者。因此这里所说的网瘾是精神类疾病,但并非人们日常所说的精神病。
  
  她认为,很多网民沉迷网络,但不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学习,同时一天连续6小时上网,很多网民都有这样的经历,但大部分的网民并没有因此造成家庭破裂、学业终止等,也没有影响其正常的生活和学习,有些虽有影响但也并不严重。
  
  诊断标准应由相关部门制定
  
  苏教授认为,一种疾病诊断标准颁布或者实施,只能由相关部门来完成,不能一家医院研究就能出来。一般来说,疾病的诊断标准,都由中华医学会或者卫生部牵头,有很多专家来共同完成。苏林雁教授说:“我一直从事青少年网络成瘾研究,成瘾标准选择的是美国的一个标准,觉得比较科学。”
  
  “网瘾”即“互联网成瘾综合症”,英文简称为IAD。美国IAD评估网瘾的标准(只要有5项以上的回答为“是”,即说明上网成瘾):1。每个月上网时间超过144小时,即一天4小时以上;2。头脑中一直浮现和网络有关的事;3。无法抑制上网的冲动;4。上网是为逃避现实、戒除焦虑;5。不敢和亲人说明上网的时间;6。因上网造成课业及人际关系的问题;7。上网时间往往比自己预期的时间久;8。花许多钱更新网络设备或上网;9。花更多时间在网上才能满足。
  
  苏林雁教授认为,以上要有5个条件同时符合,才能断定为上网成瘾。据悉,北京军区总医院公布的《网络成瘾临床诊断标准》只要符合“网络成瘾的病程标准为平均每日连续使用网络时间达到或超过6个小时,且符合症状标准已达到或超过3个月”这一条就行了。
  
  相关链接
  
  湖南省中学生成瘾率达2.6%

  
  潇湘晨报11月24日讯(记者 刘少龙)“根据调查,我省学生上网成瘾率达到2.6%。”昨日,苏林雁教授介绍说。
  
  2005年,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精神卫生研究所承担了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课题“青少年互联网过度使用的干预模式研究”。课题负责人苏林雁教授介绍,据课题组2005年5月份对2300多名长沙市中学生的摸底调查,网络成瘾者占2.6%,有成瘾倾向的占10%。
  
  苏林雁教授介绍,戒除网瘾并不像人们理解的仅靠几次谈话就能达到,而是需要综合干预,包括亲子沟通、情绪和自控力的调适、时间的管理和爱好的培养等等。
  
  青少年网瘾其实是许多疾病的外在现象,网络是他们的避风港,有些孩子苦恼、自卑,但上网后就将现实苦恼抛在脑后。由于有情绪障碍的孩子缺乏理性的判断,因此,一味戒网瘾难以取得效果。“家长不能一味地阻断孩子上网,但自己应该掌握上网技术,这样才能引导孩子健康上网。”苏林雁教授说。

 

责编:文杰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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