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邹伟瑜 通讯员 吴颖英)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2027年度湖南省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正式启动,本年度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400元/人,集中参保缴费通道已全面开启。
在参保组织方式上,大中专院校(含本科高校、高职、专科学校、中职学校)及技工学校学生,原则上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加居民医保,且须按年度逐年缴纳,不得按学制年限一次性缴费,同时需注意避免在原户籍地重复参保。而对于广大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则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办理参保手续。
在待遇享受方面,凡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成功缴费的参保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入学的大中专院校学生,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后,其待遇享受期将从2026年9月1日即入学之日起算,持续至2027年12月31日,长达16个月,真正实现“入学即享、无缝衔接”。
此外,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的可随参随缴,自进入机构之日起即享受相应医保待遇,确保保障不落一人。
医保部门同时提醒,除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人员,后续参保不仅需按更高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费用,还将面临3个月(按90天计算)的待遇等待期,等待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参保人务必留意缴费时限,切莫因疏忽而影响自身权益。
根据参保长效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凡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且当年未发生医保报销、并在集中缴费期内成功缴纳2027年度医保费的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其2027年度居民大病保险支付限额将提高10000元,以鼓励连续参保、健康参保。
在缴费支持政策方面,集中参保缴费期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余额,为作为其近亲属的学龄前儿童及在校学生支付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同时,工会组织可对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报销,并鼓励基层工会直接为职工子女购买居民医保。对于困难学生群体,还可按规定享受全额或定额参保资助,切实减轻家庭负担,确保应保尽保。
参保人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便捷缴费,也可选择银行柜面、学校代缴等线下渠道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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