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滴血收容站"曾震惊全国 站长今变副局长

2008-12-24 12:21 [编辑: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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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滴血收容站长"咋成煤炭局副局长?

  昨日,一篇博客上一则几十字的博文意外引发波澜:曾经轰动全国的湖南涟源"滴血收容站"事件主角肖笑华,早已"悄然"成为这个以煤炭为主导产业的县级市的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网友:这样的官都不倒? 

  博主说,在浏览12月17日发生于当地的一则矿难报道时,意外发现涟源市煤炭局分管煤炭生产安全的副局长叫肖笑华。"感觉这个名字很熟悉,再一搜索,发现他是当年被多个媒体揭露黑幕的涟源收容站站长。"

  "滴血收容站"事发2003年,当时媒体报道称,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份,涟源收容站利用扣人索钱的手段,从一万多名农民身上获取现金320万元,并发生人员致死案件。肖笑华时任该站站长。

  媒体披露后,几名责任人被判刑,肖笑华并不在其中。当地政府的联合调查组后来出台的"调查报告"认为,肖笑华是一个事业心、责任心较强的人,事件就此告一段落。

  博主说,很惊讶这个官员不倒,反而成为被当地视为最肥美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掌握更多利益。

  回应:网上评论由他们去说

  昨日下午,肖笑华电话中告诉本报,"网上的评论由他们去说,其它的问组织部吧"。 涟源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强调,肖的职务变动只是平级调动,"他先是煤炭局的党组成员,后来才被任命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局长,都是副科级,很久没有变动了"。

  见诸媒体的公开报道中,肖笑华以煤炭局副局长身份出现最早是在2005年11月4日,当时,肖笑华带领该局执法大队到辖区内茅塘煤矿处理群众举报,最后一次是肖获得2007年娄底市煤炭工业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中国新闻网-成都商报 刘伟 郭晶晶 )

   相关连接

    2003年6月南方都市报报道:《 湖南省涟源市收容遣送站的黑色致富路》

涟源收容站的大门。据收容站原党支部书记郭先礼称,
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该站利用扣人索钱手段,
已经从1万多农民身上获取现金320万元。

  湖南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勾结有关部门违法收容打工农民牟取暴利

  南方网讯 在湖南省涟源市,收容站是一个很让人羡慕的单位。当地的农民说,站里的职工工资和奖金一年可以发到三四万元,而涟源钢铁厂(当地人公认效益很好的企业)职工一年的工资也不过两万元。

  这一切,都应该归功于收容站的“致富有道”。根据6月10日《三湘都市报》的报道,从1996年开始,涟源市收容遣送站(以下简称收容站)通过给回扣等方式与当地派出所勾结,收容外来人员,并向每个被收容人员收取500-800元“遣送费”;当本地区“货源”不足时,甚至到外省“购买”被收容人员。

  根据收容站原党支部书记郭先礼的统计,从1996年到2002年11月份为止,涟源收容站利用扣人索钱的手段,已经从一万多农民身上获取现金320万元。

  【“致富之道”】

  与火车站方面达成协议,送一个人来给50元回扣,收容站则要求被收容人员付800元“自保”

  收容站是一个很奇怪的单位,正式职工不过10人,临时工五六个人,但其中站长肖笑华的亲属就有6人。

  郭先礼是收容站的原党支部书记,不过用他自己的话说,他“这个书记不管用,因为站里是站长负责制”,后来,收容站出了“林茂正事件”(2000年10月,一名叫林茂正的被收容人员在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劳动时被人打死),“站长把责任全部推到我身上,我只好内退了”。

  郭先礼说,这个结果他早料到了,因为屡次举报收容站的内部问题,“妨碍他们赚钱”,自己早就成了那些人的眼中钉。

  根据郭先礼和收容站另一不愿透露姓名的职工A的介绍,收容站的“致富”手段其实也非常简单--从1996年开始,站里和涟源市火车站订立了一个口头协议,火车站派出所和联防队员以收容“三无”人员的名义,把经过涟源的农民扣下来,由收容站接走。据郭先礼说,联防队员每抓一个农民可以得到5元钱,而火车站方面则可以从每个农民身上得到收容站给予的50元钱回扣。

  1997年的时候郭先礼正在管财务,他向记者提供了一本当时的账目,上面注明了“11月8日,付火车站派出所1400元”、“付火车站300元”、“付火车站派出所1600元”等字样。

  火车站把人扣下后,收容站会派车去接。收容站一职工说,为了接人方便,站里专门准备了两辆有警用标志的车辆,每辆车可以装30多人。

  这些农民被接到收容站以后,立刻被搜身,如果身上搜出的钱足够的话,这名农民就可以幸运地免受监房之灾,只要留下钱,便能带着一张名目为“生活费”的收据离开。如果身上带的钱不够,收容站就会向他家里拍电报,要求速带800元来涟源收容站接人,这叫“自保”。这样的电报格式一般都是固定的,记者看到其中的一封写着“速带800元来湖南涟源收容站接××(人名)”。

  这算得上是收容站的最大经济来源,名目是“遣返费”(据A介绍,1996年以后,他不记得收容站遣返过任何一个人),郭先礼的统计数字显示:1996年,收容农民600人,收取费用12万元;1997年收容800人,收钱18万元;1998年收容人数为1100人,收钱达到了28万元;1999年更是“大丰收”,收容人数达到1400人,“收入”共有32.5万元。

  800元算得上是“明码实价”,小钱也不能错过,收容站还有一些“辅助”的“致富手段”,比如外人到收容所探视一次收取10元钱,又比如搜身时会扣留下被收容人员所有的零钱。在一张经手人为杜金辉的“今收到扣留物资(现金)如下表”的表格中,吴六满等4位农民分别被搜走了10元、1.7元、3元和11元。按郭先礼的统计,1997年和1998年,收容站仅从被收容人员身上搜走的零钱就有5000元之多。

  宁夏的纪明科是1999年7月26日被送进收容站的,在他的“收容人员管理卡”上,写明了被搜走的零钱:“已收240元”。另外,收容站职工邓文红还在上面注明了通知其家人的费用为“电话费30.00元”,备注一栏则写着“电话已通800元来接他”。

  除了现金,身上值钱的东西也有可能被搜走。涟源市桥头河镇石坪村的李德凡是个“小富”的农民,2000年他因欠当地基金会的钱被关入收容站。他告诉记者,搜身时他身上一块价值1700元的手表和一条100多元的皮带就被收容站的“刘干部”拿走了。

  “大钱可观,小钱不断”,与此同时,来自民政局的财政拨款也没有停止过。仅1999年,下划收容站的财政拨款就有14万元。

  【强迫劳动】

  如果被抓来的农民实在没有钱,就会被强迫劳动,一般在收容站内部搞建设

  收容站职工A说,如果被抓来的农民实在没有钱,就会被强迫劳动,一般在收容站内部搞建设,或者到收容站开办的农场去搞养殖,没有任何报酬。

  这一情况可以从“林茂正事件”的判决结果上得到印证。林茂正,浙江人,2000年9月30日被涟源收容站收容,虽然10月3日已经被同意遣返,但是却以站里搞基建为由留他下来劳动。所谓搞基建,A说,实际上是站里的一个干部承包了平整站内土地的任务,于是强迫被收容人员劳动,当时天下大雨,这些被收容人员要冒着雨每天担100担土。

  林茂正后来因为与其他被收容人员(均在逃)发生冲突而被打成重伤,收容站请了医师对他做了简单诊断,然后将林茂正放了出去。当时林茂正已无力行走,于是在收容站门外不远处整整喊了一晚上,然后很神秘地死在了几公里外的荷叶火车站。

  在湖南省涟源市人民法院2002年的刑事判决书中,明确地记载着,“经审理查明,同年10月3日……同意遣返,但因当时收容遣送站基建需要劳动力,便将林茂正留下来搞劳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也认定了相同的事实。

  有时,当地农民需要劳力搞“双抢”(抢种抢收)时,也会从收容站“租”被收容的人员。住在收容站附近的一名农民告诉记者,这个价格是每天每人20元,农户负担伙食,钱交给收容站,收容站则会派人来监工。郭先礼和A都说,当地一些美容美发屋需要按摩小姐时,也会到收容站找人。涟源市一美发屋的女老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每个姑娘的价格大概在300-400元之间,“姑娘们都愿意来”,因为在收容站里的日子“实在太苦了”。

一名知情人指着远处的房子说,那里就是没有钱“自保”而被强迫劳动的收容人员住的房子。

  【黑色七月】

  每年7月,农村“双抢”季节,由于抓来的人很多,收容站总能收到10万元到20万元,这是收容站的“丰收月”,也是农民的“黑七月”

  前日,记者拿到了一份涟源市收容站从1999年元月一日开始实行的“最低收费标准”。

  这份收费标准把被收容人员分成了三类:A类是有偷窃行为的轻微犯罪人员,B类指随车叫卖的流浪失散儿童等人员,C类指一般流浪乞讨人员。A类收费最贵,10日以内省外的就要1000元,B类的儿童也比较贵,要800元,C类要600元。

  在这个收费标准下面,还专门注明“待遣天数最少不少于7天”。

  郭先礼说,在实际工作中,执行最多的是“每人800元”。当然,这个价格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每年7月份农活最忙的时候,每个被收容农民要交的“赎金”会降低至300-400元。原因是那季节“货源丰富”,收容站管这叫“薄利多销”。因为,7月是农村的“双抢”季节,很多贫穷地区的农民纷纷扒火车到湖南常德等地去打稻谷,当地话这叫“扮禾”。

  收容站职工A说,这些农民往往是有组织地集体外出,一般都有身份证或者是乡镇政府、村委会和当地派出所开出的三级证明。但是,一到涟源,这些证明就都没有用了。站里面开会强调,凡是收进来的人,一律填写“三无”。郭先礼说,为找借口,检查时,有身份证的就管他要暂住证,有暂住证的就要计划生育证,有计生证就要他拿务工证出来,总找得到理由的。

  因为抓来的人多,每年7月收容站还要开动员会,要大家加班加点接人。那阵活特别多,以前一天从车站接一次人,“双抢”时一天则要接5-6次。郭先礼告诉记者,每年7月,收容站总能收到10万元到20万元,从农民身上搜出的零钱,也有4000元到8000元。郭说,对收容站来说,7月是名副其实的“丰收月”,而对那些被收容的农民来说,则是不折不扣的“黑七月”。

  到了7月份,要求被收容人员付钱的方式也有了变化。经常不打电话,而是让同一个村出来的被收容来的农民自己推选代表回村里去拿钱。

  湖南省花垣县的麻连英等6个人就是这样交钱的。他们在涟源车站被拦下后被送到了收容站,记者看到,在收容站的审查登记表格上,麻连英(文盲)请人代写了这么一行字:“通过你们的教育,知道自己违反了收容条例,愿意接受你们的处理,遣一人回家取钱接回”。

  在下面,收容站一姓蒋和一姓周的工作人员则写下了“审查意见”:建议收容教育,遣一人回家取钱接回。

  郭先礼在1999年的7月7日-24日曾做过一个统计,结果是这样的:12日-15日间,收容站共收容外出打稻谷的农民46人,其中主要是本省花垣县和溆浦县的农民。仅14日一天就有22个农民被收容,在他们身上搜出的零钱计有2552元。24日一天,则收容了41个隆回县金石桥镇的农民,他们都是打完稻谷准备返家的,所以身上钱比较多,这一天就搜出了4453.2元。

  这些钱都是要入账的,记者看到了一张“湖南省收费基金收款收据”,日期是2000年的7月30日,上面的收款项目是“生活费用”,共有4179.80元。郭告诉记者,这笔钱就是他们7月8日-28日从被收容人员身上搜出的零钱。

农民黄雪容因为长期被关在收容站,睡在水泥地上,风湿加上
严重营养不良,得了水肿病,肚子大得像是已怀胎十月。

曾被收容人员李德凡演示他在收容站时被人殴打的情景。

  【“打人故事”】

  “小笼包”就是拳头,打人耳光叫“麻辣鸡抓”,用脚踢则叫“麻辣猪蹄”

  并不是所有人都乖乖交钱的,于是,为了给他们造成一定压力,涟源市收容站工作人员A说,打人就不可避免了。

  郭先礼和A都讲了一些收容站在打人方面的“故事”。郭说,收容所里有一些留所人员(就是被收容人员里比较听话的那些人),他们会把被收容的农民叫到一边,问吃不吃“小笼包”,农民不知道什么,就说要吃,他们就挥拳打人。原来,“小笼包”就是拳头。至于打人耳光则叫“麻辣鸡抓”(A说叫“麻辣面”),用脚踢叫“麻辣猪蹄”。

  林茂正就是被另外两个收容人员鲁林、杨志文打死的,这两个打人者,被收容站涉案的女职工谭集连称为“牢头恶霸”。此事激起了当时在押的王战平(19岁,2000年8月31日就已被收容,10月9日还被留在站里搞劳动)、李明等被收容人员的愤怒,他们集体写抗议信申诉:“林茂正在搞劳动时……被打成重伤,收容站领导不负责任,将林茂正放走,活活痛死在收容站外面,不给他治病造成命案……”

  法庭最后认定的事实是林茂正被钝器暴力挫击腹壁,对冲性损伤胃部,导致胃出血而死亡。

  桥头河镇的李德凡因为欠基金会的钱被关进收容站。他说,自己在收容站曾被“刘干部”用手铐反铐双手,用竹扫把狠揍,最后打得全身是血才罢手。

  【恶劣生活】

  当地卫生防疫部门介绍,他们调查发现,20平方米的监房,居然关了100多人,其中至少有80人已经中度感染痢疾

  所有曾在收容站呆过的人都对里面恶劣的生活条件印象深刻,郭先礼甚至用“渣滓洞一样”来形容站里的伙食。他介绍,按照规定是每个人一顿是四两米,然而层层克扣,管食堂的就没有给足,只有七八成,到食堂以后,煮饭的和那些搞劳动的人再多吃一点,其他被收容人员一天吃两餐也不一定能吃到四两米。

  至于菜,李德凡说“比猪食还不如”,“菜里不放油,十天才会给吃指甲盖大的一片肥肉”。据A介绍,这么差的伙食是因为收容站食堂被站长的亲戚承包了。按规定,这些人每天的伙食费是2.5元,但是真正吃到嘴里的连5毛也没有,而喝的水就是直接从河里舀上来的。就是在夏天,被收容人员也只能半个月洗一次澡。李德凡说自己后来身上都臭了,身上的跳蚤一抓一把。

  就是在这种条件下,半年后李德凡因重病高烧到41℃时才被放了出来,但他的表弟为此还得交上2000元的“生活费”,领回了一张白条。

  涟源市株木乡温塘村的黄雪容,在收容所里关了6个月,是被关时间最长的人之一。由于是女性,黄雪容在收容站倒是没有挨打,可由于长期睡在水泥地上,风湿严重,加上严重营养不良,她得了严重的水肿。记者见到她时,她的肚子肿得就像已怀胎十月。

  收容所的条件之差让当地的卫生防疫部门也非常吃惊,他们曾向对涟源市收容站进行过调查的《南方周末》记者曹勇这样介绍:2002年8月底,收容站里爆发了大规模的痢疾,当防疫部门进入收容站时,发现20平方米的监房,居然关了100多人,其中至少有80人已经中度感染痢疾。

  2002年8月,收容站职工谭集连涉案“林茂正事件”,在她的刑事上诉中,清楚地写到要披露一个秘密:涟源市收容遣送站只抓钱,怕花钱,不顾人的死活。

  【中转玄机】

  从外省收容站进人,利用“中转站”的便利放人收钱,站长肖笑华曾承认,每拉过来一车厢的被收容人员,涟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万元

  据A说,“林茂正事件”后,给收容站带来的最大问题是火车站方面“胆小”了,送来的人少多了。于是,从去年开始,收容站里开始多了很多从外省拉来的被收容人员。

  今年4月23日,涟源三甲玉丰村一位姓梁的农民打电话到涟源市民政局,在民政局的值班记事上这样记着他的来电,“闻听收容站现为赚钱,不断收容八方流窜人员,听说从××省回来一批,收容站正准备收容,现玉丰村已有100多人待命,准备取消收容站”。

  涟源市民政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B说,“100多人待命”的背景是,当时正值非典肆虐,农民害怕疫情扩散至当地,不愿意再让收容站从外省进人。

  从外省收容站进人,利用“中转站”的便利放人收钱,看来也是涟源市收容站的一条“生财之道”。郭先礼说,本来以涟源市收容站的级别,达不到做“中转站”的要求,但是站长肖笑华1999年还是想办法把收容站的级别提高到了地区级,由副股级变成了副局级,级别高了,就可以拉人来了。A说,肖笑华曾在一次内部会议上声称,他已经和上海那边联系好了。

  在《南方周末》记者曹勇采访肖笑华时,肖笑华显得非常有“经济头脑”。他告诉曹勇,他的目标是“东望上海、南接粤桂,北进京津”,而且他向曹勇承认,他和外面很多收容站有联系,每拉过来一车厢的被收容人员,涟源收容站要出的成本是2.2万元。

  【家庭悲剧】

  由于没家人来交钱赎人,收容站就把9岁的许飞昆赶了出去,从此,许飞昆下落不明

  2002年9月11日,一个被关在收容所里的小朋友周承菊用一张破纸写了封信给收容站:叔叔,你们好!叔叔可不可以让我自己回家,现在我爸爸不来接我了,我又不能回家读书……在这里我实在受不了了,叔叔我求求你吧,我在这里已经关了五六天了,很想回家,我们开学也有几天了,你们把我放出去,我要回家读书,你们就放我一条生路吧……要是我骗了你们我就天打雷披(注,“劈”的错字),叔叔你们打我骂我都可以。

  郭先礼说,这个小孩是被人拐骗出来的,后来被关到了收容站。后来,小孩的亲属来到收容站,交了钱才把小孩领了回去。

  在这种拿钱放人的“游戏”中,新化县(湖南省级贫困县)炉观镇的许飞昆却再也没能回家。1999年4月18日,在涟源打工的许母托同乡把9岁的许飞昆和哥哥许飞鹅带回家乡,结果因为扒火车被关进了收容站。收容站给两个孩子的父亲许志文拍了封电报,要求带1600元钱来接人。许志文拿不出这么多钱,以为孩子小,又没犯法,应该没事的,就没有来接。

  5月26日,收容站把许飞昆留下,让许飞鹅回去拿钱,等到6月3日,收容站仍没等来许飞鹅,就把9岁的许飞昆赶了出去。从此,许飞昆下落不明。

  73岁的湖南桑植县农民也因为涟源市收容站的这种“收容遣送”方式,而再也没见过自己的儿子王茂正和孙子王朝正。1999年3月,王茂正带着16岁的王朝正去涟源挖煤,因为朝正体力不支,王茂正带着他准备返回老家。因为扒火车,4月20日,他们被车站联防队送进收容站,收容站的人扣下了王朝正,让王茂正回去拿1200元才放人。

  回家后,王茂正奔波两天没借到钱,于是喝了农药,被抢救后失了踪。这件事在当地引起极大民愤,乡政府出面要求收容站放人,但收容站仍然没放。直到5月23日王朝正姑父送来了300块钱,王朝正才得以走出收容所。

  不久,王朝正外出寻父失踪。

  在这几日的采访中,记者一直试图联系涟源收容站站长肖笑华,但均被告之“肖站长不在”。昨天,记者采访了涟源市民政局主抓收容工作的周建元副局长。据她介绍,在《三湘都市报》的报道出来以后,娄底市与涟源市的主要领导都作了批示,二级政府成立了调查组,已经调查了三天,不久会有一个结果。涟源收容站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男职工则告诉记者,调查组目前就驻扎在收容站内。

  此前,被《三湘都市报》报道过的也存在问题的岳阳收容所目前已停止收容工作,并且已拆掉了旧的房子。当地民政局的艾科长表示,收容所的基建工作确实“需要改善”。

  而关于涟源市火车站派出所在收容工作中起到的作用,涟源市公安局纪检部门和治安大队有关负责人都向记者表示,“调查人员没有回来,无可奉告”。

  6月13日,据《长沙晚报》报道,湖南省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周本顺11日上午在岳阳考察时要求:“对被依法收容的人员,也要照规矩办事。”

  周本顺对此提出了“六个禁止”:公安、民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制度,严禁一切乱收费;严禁组织被收容人员劳动;严禁打骂、体罚和虐待被收容人员;严禁敲诈、勒索、没收、侵吞被收容人员的财物,克扣被收容人员的生活供应品;严禁撕毁、扣押被收容人员的证件、信件、申诉、控告材料;严禁雇用临时工和任用被收容人员担任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涟源当地的农民告诉记者,14日左右,收容站开始放人,现在所里已经没有被收容人员了。

  相关连接

   2003年11月24日 新京报:《官方报告:涟源收容站不存在“滴血收容”问题》

   娄底、涟源两级政府联合调查全面否定此前各家媒体报道,肯定收容站站长肖笑华事业心、责任心强;本报记者赴湖南调查报告出台始末

  核心提示

  今年6月10日,新浪网转载《三湘都市报》报道《滴血的收容———涟源遣送站不交钱就活活打死》。随后,《南方都市报》、《中国新闻周刊》等众多媒体对湖南娄底涟源市收容遣送站违规收容问题进行了集中曝光。  
  
     7月初,当地政府联合调查组出台了一份调查报告,全面否定了媒体报道的内容。

  时至今日,涟源市收容站已改为救助站,站长肖笑华顺利完成角色转换。被长期收容身患水肿病的农妇黄雪容已于4个月前亡故。

  日前,本报记者从涟源有关方面获得调查报告的完整文件,并对报告所涉各方展开采访求证。

  调查报告没有提到她的死

  在黄雪容身后,留下两万多元债务,其中两千元用来缴纳她在收遣站期间的伙食费。

  2003年11月13日,湖南涟源市株木乡温塘村安门组的田野里,冬日的残阳斜照一抔黄土,村民黄雪容在这里长眠。

  2002年6月,黄雪容挺着患水肿病的大肚子的照片见诸媒体。2000年3月至12月,她被涟源收容遣送站(以下简称收遣站)收容。报道称,黄的水肿病源于在收遣站长期睡在水泥地上。

  “夜里只是听到她的喘气和咳嗽声。”2003年7月27日清晨,黄雪容70多岁的婆婆发现,儿媳已无气息。此时,黄13岁的儿子严利在隔壁睡梦正酣。

  在黄雪容身后,留下两万多元债务,其中两千元用来缴纳她在收遣站期间的伙食费。

  严利说:“去世前,妈妈手里总攥着一位记者送给她而她舍不得花的几张钱,念叨着‘还会不会有记者来’。”

  “她的病和死与收遣站无关。”11月15日,原涟源市收遣站、现涟源市救助站站长肖笑华表示,不太清楚黄雪容的事。

  在一份签署于2003年7月3日的涟源收遣站问题官方调查报告中,黄雪容的名字没有出现。这份报告的全名是,《关于<滴血的收容>一文所报道的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2003年6月10日,《滴血的收容》发表于湖南《三湘都市报》,作者张志强,三湘都市报社记者。该报道的七个小标题分别为:榨钱300多万;勾结派出所;搜身超过打劫;拍恐吓电报;火车站捉拿农民;上广州“进货”;“一群衣冠禽兽”。

  针对这7个小标题,《调查报告》从7个方面对报道作了全面否定。

  “其他报道都是以《滴血的收容》为基础,所以我们的调查专门针对这篇报道。”涟源政法委副书记李新建说。调查组长、娄底市民政局副局长兰海长则表示:“如果把这篇报道反映的情况查清楚,其他报道的情况也出来了。”

  417万元的收费依据

  《调查报告》附件《收容对象登记表》显示,不少当天出站的人员姓名旁边注有“回家取钱”、“带币800元”字样。

  “6年中共收费417.7万元,并非320万元。”《调查报告》称,收容遣送站的收费都有文件依据。就此,《调查报告》列举了两份关键文件:国阅(1991)48号文件《关于收容遣送改革问题的意见》和厅字(1995)42号中办、国办关于转发《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意见》。

  肖笑华说,收遣站的收费从1996年开始,经历了好几个阶段,标准也一再变化。“1996年到1998年,没有固定的标准。当时我们一般收30元/人·天,或者300元-600元一个人。1998年8月以后,我们向市物价部门申请,得到了一个批复和收费许可证。”

  《调查报告》附件显示,经涟源市物价局核定,1998-1999涟源收遣站对“三无”人员和“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员”分别收取食宿费20元/天和25元/天,“不足一月按一个月算”。2000年以后按每人收取200元收容教育费,按实际天数收取食宿费30元/人·天,2003年食宿费按10元/人·天收取。

  《调查报告》提到:“发现2000年至2002年的食宿费比文件规定的高批了20元/人·天。”

  “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兰海长对此的解释是,涟源市物价局当时所批准的收费标准高出了湖南省物价局文件的规定。

  兰海长所指的省物价局文件,是湖南省财政厅、物价局(2000)湘价费字第167号和湘价费(2001)56号。这两份文件规定,相关食宿费应为每人每天10元。

  肖笑华说,省里的文件由于要层层下发,“到我们这里是2001年还是2002年,我搞不清,我们可能是2002年照此文件执行。”

  涟源收遣站2000年5月的收费许可证显示,该站收费标准为:食宿费30元/天·人;收容教育费200元/人·次。这个“收容教育费”,肖笑华说,“就是收容遣送费”。

  当被问及所谓收容遣送费是否用于遣返被收容者,肖含糊地表示:“有些人的钱我们收不到,有些人我们不收还要花钱遣送,所以收到的钱就用来补偿。”

  2003年6月,涟源收遣站前任党支部书记郭先礼向媒体记者提供了一份《最低收费标准》复印件,文件显示,收遣站将收容人员分为A、B、C类,规定10日内收费分别为1000、800、600元,10日以上则为1400、1200、800元。该标准制定日期是1999年元月1日。

  对此,《调查报告》称,不存在报道的“最低收费标准”。

  “所谓高低收费标准有过,哪一年我记不清了,”11月15日,肖笑华没有完全否认郭先礼所指证的“最低标准”,但他表示:“没有成文的标准,是开会提到”,“1998年以后就没有了”。肖同时强调:“所谓高、低标准(的收费)低于文件规定标准。”

  但按照郭先礼提供的收费标准复印件,从1999年1月1日起,收遣站对收容人员平均每日至少收费60元,大大高出1998年8月涟源物价局核定的20元或25元/天·人的标准。

  收遣站收费高低到底如何?调查组财务审计组员贺雨生、吴洁庄都说,从原始财务资料上看,基本没有超标现象。

  《调查报告》所列举的附件之一,贵州人吴红红等人的收容管理卡却显示,吴红红2000年1月5日进站,1月9日出站,收费460元;重庆万州区人付洪斌,2002年12月28日入站,2003年1月1日出站,收取生活等费用500元;重庆永川仙龙镇人叶小云,2003年4月30日入站,5月5日出站,收800元。11月16日,叶小云母亲在电话里说:“当时我到收遣站接人,他们要900块,我恳求了很久都不依,找了熟人,才降到800块。”

  对于吴红红等人收费超标的问题,肖笑华的解释是:“从广东中转来的,算上了车费”,此前据媒体报道,吴并非中转而来,是自己到涟源当地派出所求助。肖又说:“那是把医药费开在一块了。”但吴红红的管理卡上未见医药费字样。

  另外一个问题是:“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算”,是否一两天就出站也按一个月算?肖笑华说,进站人员起码在一周到10天以上,“是收遣的一般规定。”调查组贺雨生说:“看不出收容一两天就高额收费的现象”。《调查报告》附件《收容对象登记表》显示,不少当天出站的人员姓名旁边注有“回家取钱”、“带币800元”字样。肖笑华承认,涟源当地派出所在清查活动中抓获的“三无”人员,如果是当天进站当天就被监护人领走的,收费标准是230元,其中生活费30元,收容教育费200元。

  涟源市家电维修站老板娘吴晓宏证实,她曾在2000年7月到收遣站赎领自己店里的7名学徒,每人出了230元。后来她起诉到涟源市法院,收遣站通过法庭把钱退回。

  与涟源火车站之间的账目

  “油修补助”“租车通信”栏目之外,尚有“业务管理费”和“伙食费”名目,其中1999年的业务管理费为16000元,这在该年付款总额23630元中占据了主要份额。

  《调查报告》同样否定了此前报道中“火车站捉拿农民”的说法:“车站派出所和收遣站之间没有捉拿农民和收回扣的协议”,“但确实付给了车站派出所一定数额的租车费及车辆维修费用。”

  “收遣站车辆不够,收容人员大多是派出所送来。”肖笑华说,“有时要租车,发生了费用,收取站就给予派出所一定补贴。”

  调查报告显示,“1997年至2002年共补贴派出所99590元,年均约1.4万元。”

  在《调查报告》附件《涟源火车站领款开支数》统计表上,“油修补助”“租车通信”栏目之外,尚有“业务管理费”和“伙食费”名目,其中1999年的业务管理费为16000元,这在该年付款总额23630元中占据了主要份额。肖笑华对此的解释是:“当时入账不太规范,其实也是汽油、维修费。”

  调查组组长兰海长证实,1995年至2003年历任涟源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和所长的旷智,已被怀化铁路公安处降职为一般民警。

  兰海长解释说,“按说应由派出所打电话,让收遣站来接(收容人员)。如果收遣站车辆紧,派出所送,严格讲费用应由收遣站支付。但怀化铁路公安处认为,即使派出所送人至收遣站可以收钱,也不应当收钱,因此撤了旷智的职。”

  2003年6月20日调查组对旷智的询问笔录、6月19日车站派出所的《情况说明》、肖笑华6月20日的询问笔录以及涟源收遣站6月20日的情况汇报中,仅否认回扣和协议问题,均未提到车辆费用。

  此后的6月24日,涟源收容所向怀化铁路公安处开具证明,称支付车站派出所“部分租车费”98415元。6月27日,涟源车站派出所出示证明,称共收到修车、租车、汽油费98415元。

  这个数字,与调查组7月1日统计的99590元略有差异。差别更大的是,调查组《涟源火车站领款开支数》的年度统计中,1998年为13000元、1999年为23630元、2001年为6175元。而据收容所、火车站两家的统计,这三个年度的来往金额分别为6000元、30630元、5000元。

  2003年7月2日,调查组再次找肖笑华询问,这次笔录中出现了车辆费用的记载。

  “到广东接人”的合法性问题

  “那时我们上广东接人,一个车皮100多人,我们工作人员只有18个,现在想想就后怕。”

  关于媒体披露的“上广东进货”问题,涟源收容所在2003年6月20日提交的一份汇报中称,“记者将此项工作说成‘进货’,是对公民人格的极大侮辱。”

  调查组组长兰海长认为,这是根据国家文件的代遣代送行为,是“积极主动开展收容遣送工作的表现”。

  民政部(1986)民办字127号文件是肖笑华的一个依据,其中一段原文为:“当前收容遣送工作中,遣送路线长是一个突出问题,既浪费人力,又需要大量经费。为逐步改变这种状况,各地可以开展站与站之间的横向联合协作,不受行政区域限制,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开展代遣代送。”

  郭先礼对此的看法是,文件提倡各省市收遣站的“接力”,如需要从广州遣返到贵州的人员,由广东收遣部门送到广东、湖南交界的郴州,再由湖南的收遣站接收,“不是让上广东去接人”。

  《调查报告》附件显示,2001年以后,涟源铁路派出所转给收遣站的人员减少,涟源收遣站从广东中转的人员迅速增加。涟源收遣站的零钱收取记录上,2002年12月8日一天内,从广东樟木头中转来的人员,身上有零钱者为64人。

  “每年中转3000多人,共约万把人,”肖笑华承认,2001年以后,收遣站的业务以中转为主。“那时我们上广东接人,一个车皮100多人,我们工作人员只有18个,现在想想就后怕。”肖笑华说,到广东接人,需要送礼拉关系。据媒体报道,2003年元旦前后,肖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曹勇采访时曾透露,每接一车人,要付出2万多元的成本。

  “我们上广东去接,总是有一些收入的。”肖笑华同时透露,当时广东已经不准向收容人员收费,而湖南、江西等地还可以收,所以两边对遣送的积极性不一样。

  《调查报告》显示,2000年-2003年,收遣站“收容遣送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2000年为34万余元,2001年达73万余元,2002年达158万余元,2003年至5月收入即达102万元。而1999年以来,收遣站来自财政拨款、专项资金和其他事业收入总共为240余万元。

  另一个关键是,按照郭先礼的说法,涟源收遣站作为县级市的收遣站,原本没有资格参与跨地区收容人员的中转。2000年,经娄底市民政局报请该市编制委员会批准,涟源收遣站由股级单位升为副科级,从而获得了中转资格。

  肖笑华则称,他们从怀化和株洲分流人员,是上报湖南省民政厅批准的;上广东接人是按和怀化中转站的协议,和怀化中转站一块去的;能否参与中转,和收容站级别没有一定的联系。

  人均遣返费不足3元?

  1999-2003年,收遣站支出的遣返费总额为33935元,占总支出323万元的1%左右。

  对于收遣站“极少遣送人回乡”的说法,《调查报告》亦称“报道失实”,虽然它没有说明收遣站是否支付了遣返费。

  “我们资助遣返了50%的被收容者。”11月16日,肖笑华这样说。此前据媒体报道,2003年元旦,肖笑华对《南方周末》记者曹勇披露的这个数字是5%。

  《调查报告》附件《收容遣送业务支出明细表》显示:1999-2003年,收遣站支出的遣返费总额为33935元,占总支出323万元的1%左右。

  其中2002年的遣返费支出为15584元。而《调查报告》另一附件显示,2002年度,收遣站资助返乡的人数为6709人,如此折算,人均不足人民币3元。同样,2000年,遣返费支出为7558元,附件显示的当年资助返乡人数为2863人。

  在收遣站提供的2000年遣返人员肖云的遣返费《领据》上,却明白地注有“同意支付遣返路费160元”的字样。

  《收容遣送业务支出明细表》同时显示,接待费用总额为40余万元,其他费用为28万元,差旅费则达到125万余元。调查组成员贺雨生和吴洁庄表示,他们发现收遣站的接待等费用过大。贺雨生又说,这可能是收遣站会计业务不高,“把收容人员的伙食费算在接待费用里。”

  但在《收容遣返业务支出明细表》上,“外流人员伙食费”和“外流人员医药费”都已专门列支,不在接待费之内。

  黄雪容有没有睡过钢丝床

  在涟源收容站占地3700亩的“四边”农场,肖笑华承认,某一中队被收容人员可能在农场外面给人修路。

  11月15日,在涟源收容站女宿舍,肖笑华指着一张双层钢丝床说:“黄雪容当时就睡在这张床上。”肖还介绍了站里的娱乐室、教室、体育室等。

  肖笑华说,这些设施2000年就有了,并非改为救助站后新置的。改成救助站时,由于经费紧张,“除了买100床新被”,没有其他的设备更新。

  与肖的说法相矛盾,2003年7月19日,三湘都市报发表名为《涟源救助管理先声夺人》的报道称,“该站原收容遣送的待遣室正加紧改造为救助人员生活室……站里自筹资金4.2万元,添置两层的单人钢丝床25张……改造了卫生间,做到了24小时有自来水供应。站里还设置了阅览室、乒乓室、电视室和文化补课教室。”

  涟源外事办主任廖基福承认,这一报道的稿件来源是涟源市宣传部门。

  与此同时,《调查报告》否认收容遣送站有打人骂人现象。“管教干部都很文明,工作总体是正常的”,涟源市民政局局长欧阳承雄说。

  对于涟源收遣站的部分被收容人员被迫在该站农场劳动的情况,调查组成员贺雨生回忆,调查时“站里都看了”,但“农场没去过”。

  兰海长则称,组织被收容人员劳动,是根据国家民政部“四边”(边收容、边教育、边劳动、边改造)政策进行的(民办字(86)第127号《民政部关于转发〈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收容遣送工作经验交流会纪要〉的通知》),但不存在把被收容人员卖到外面做活的问题。

  11月15日,在涟源收容站占地3700亩的“四边”农场,肖笑华承认,某一中队被收容人员可能在农场外面给人修路。肖说,由于待遇很好,农场人员心甘情愿呆着不走。但后来他又说,不排除有个别“逃跑”的。附件资料显示,贵州人向仲正就是这样一个“逃跑者”。

  结论、调查对象和调查时间

  “肖笑华是一个事业心、责任心较强的人”,《调查报告》特别强调了肖的政绩:“使站里基础设施改善、固定资产大为增加。”

  2003年7月3日,《关于〈滴血的收容〉一文所报道的违法违规问题的调查》正式签署,其核心结论是:涟源收容站不存在“滴血收容”的问题。

  “肖笑华是一个事业心、责任心较强的人”,《调查报告》特别强调了肖的政绩:“使站里基础设施改善、固定资产大为增加。”而对于举报者郭先礼,则称之为:“心怀有恨,伺机报复”。如调查组长兰海长所说,此次调查是建立在收遣站提供的原始资料之上。

  “我们相信这些资料都是可信的。”贺雨生说,“我们告诉收遣站,如果提供的资料中有假账,一切后果他们自负。”

  《调查报告》显示,除了询问郭先礼,调查的基本内容是查账和询问收遣站、派出所工作人员。

  “我们没有找被收容人员询问。”兰海长说,“想到要找,但距离太远,当事人又可能不在家里。原始资料上有签字,可以保证情况的真实性。总不能强迫人家签字吧?”

  “经我们调查了解,涟源收遣站不存在打人骂人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去核实。”涟源市法制办主任阳煌辉说,“能找的都找了,实在太远的才没有找。”

  举报人之一涟源收容站原职工谭集连也没有进入调查组视野,涟源政法委副书记李新建的解释是:“报道中未提到她。”

  7月6日,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在《调查报告》上批示:“失实报道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应敦请新闻媒体予以澄清,提供虚假情况的当事人,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4天前,6月12日,蔡力峰在一份名为《网络媒体有关娄底的报道》的材料上批示:“望派员查明实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份材料列举了新浪网6月10日转载《三湘都市报》的报道《滴血的收容———涟源遣送站不交钱就活活打死》。

  兰海长回忆:6月13日,他在新化县接到娄底民政局长李应南的电话:“赶快回来,书记亲自点将,由你带队调查。”

  “6月15日,我去涟源,提出组成联合调查组的提议。6月16日上午,涟源市长拍板,联合调查组成立。当天下午,派出4位同志到长沙找郭先礼谈话。”

  兰海长说,调查前后四易其稿。首先是在分组提出报告的基础上,形成总的一份调查报告,“12名调查组成员人手一份,圈阅签字认可”,又重新修改成第二稿。再送涟源市主要领导圈阅,定第三稿。再报娄底市委赵协卿、刘尧臣书记批示。

  一份6月20日成文的《关于郭先礼其人及〈滴血的收容〉的虚假报道出笼有关情况的汇报》称:“目前调查取证工作已接近尾声。”

  同日,联合调查组财务审计组贺雨生、吴洁庄完成《财务调查情况》。娄底民政局正科级审计员贺雨生说:“我们查账查了5天或者10天,准确的记不清了。”

  对于此次联合调查的具体时间,调查组成员说法不一,兰海长说,“搞了半个月调查。”涟源市法制办主任阳煌辉说:“具体时间记不清,大约10天左右。”涟源市民政局局长欧阳承雄则说“调查了一个月”。

  《调查报告》附件里,有一份6月28日涟源市委、市政府给娄底市委、市政府的汇报,称调查报告已经过审查,同意上报并请娄底转报省府。

  兰海长说,在十几天的调查时间里,调查组查阅了“上万份原始资料”。阳煌辉说:“10天时间基本能查清,因为收遣站情况只有那么点,时间只有那么长,账目一查就清,事实一问就清楚。”另一个事实是,6月13日,即兰海长受命当日,涟源收容遣送站向涟源市委、市政府、市民政局提交了一份《关于〈滴血的收容〉一文情况失实的汇报》,这份汇报同样从7个方面全面否定了媒体的报道。它与此后的《调查报告》结论基本一致。

  12位调查组成员的构成

  在调查组12名组员中,涟源市各部门的人员有9名,其中3名来自涟源收遣站直接主管单位涟源市民政局。

  11月16日,涟源市民政局局长欧阳承雄介绍,调查组12人分为财务管理组、内查外调组和情况核实组(详见附表)。

  “我觉得心里不踏实。当时这事已引起中办、国办、公安部、省政法委、省督察室、民政厅的注意,陆续有电话、指示、函件。对于这样一件大事,如仅由业务主管部门市民政局为主调查,是没有说服力的。”

  兰海长说,接受任务时,他感到相当突然,他此前并未分管过收容遣送和救助工作,当时也不分管纪检,对于涟源收容所的情况“知之甚少”。

  “如调查情况属实,涉及处理人,权限在涟源市委、市府。”当时,兰海长提出建议,“以涟源市委、市政府为主,我们作为业务主管部门配合调查。”

  11月18日,涟源市委宣传部外事办主任廖基福一再强调:“调查是娄底主持的,涟源是配合。”

  《调查报告》显示,在调查组12名组员中,涟源市各部门的人员有9名,其中3名来自涟源收遣站直接主管单位涟源市民政局。

  涟源民政局局长欧阳承雄介绍,“我们的人搭配到各个组。”

  《调查报告》及附件显示,涟源民政局纪检组长吴洁庄在财务审计组,分管收容遣送的副局长周建元在内查外调组,主持和参与了对涟源收遣站副站长谭春喜、涟源火车站派出所所长李益坚的询问。

  与此相关的是,涟源收容遣送站站长肖笑华,是涟源市民政局党组成员。

  “按说应该有娄底纪检、政法部门的参与。”涟源市政法委副书记李新建说,“但调查组的标准是娄底不是涟源定的。”

  娄底市纪委主管信访的常委谢培春说,纪委没有接到关于参与调查组的领导批示,也不知道这个事,所以没参加。

  对于由民政局组织调查的问题,谢培春解释:“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是可以查的。”娄底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罗一鸣说,“让民政局主持调查,也是可行的,是符合规定的。如民政局调查有庇护倾向,有群众举报或领导批示,我们也可以再调查。”

  调查报告出台之后的风波

  当时在涟源宣传部接待的宴会上,涟源市委一位官员亲自送了4000元的红包,这一过程被央视记者拍了下来。

  11月15日,廖基福介绍,《调查报告》出来后,经向湖南日报报业集团交涉,《三湘都市报》登报曾经以刊发正面报道的方式,委婉地向涟源道歉。

  《调查报告》附件显示,所谓“正面报道”是指7月19日三湘都市报《涟源救助管理先声夺人》的报道。7月22日,涟源市委曾向湖南日报报业集团发文,要求“将《收容内幕收场了———娄底查处一起新闻造假案》和《涟源救助管理先声夺人》两篇真实新闻从速见报,以正视听”。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至今没有发表《收容内幕收场了》一文。该文于7月18日由长沙另两家报纸《潇湘晨报》和《东方新报》发表。

  11月19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张志强表示不便谈论上述“正面报道”出台的经过。他强调,自己并未受到报社什么处分。

  11月14日,涟源收遣站原职工谭集连披露,7月初,央视《今日说法》记者刘义长到娄底、涟源采访,涟源某官员曾试图行贿,被在场的浙江《金华日报》记者看到,《今日说法》记者也将行贿过程录了像。

  11月19日,这个说法得到《金华日报》记者阮锋和央视记者刘义长的证实。

  刘义长说,当时在涟源宣传部接待的宴会上,涟源市委一位官员亲自送了4000元的红包,这一过程被央视记者拍了下来。事后,刘义长找到涟源外事办主任廖基福退还,但没有退掉。

  “现在,我们准备把这钱上缴国库。”刘义长说。

  涟源收容站违规收容问题调查组人员名单

  涟源市政法委副书记 李新建

    涟源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阳煌辉 

  涟源市纪委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贺伟雄

  涟源市公安局监察室副主任 李沛林

  涟源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 袁海峰

  涟源市民政局副局长 周建元

  娄底市民政局副局长 兰海长

  娄底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谢国光

  娄底市民政局正科级审计员 贺雨生

  娄底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副科长 朱代伟

  涟源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吴洁庄

  涟源市民政局局长 欧阳承雄

 

责编: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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