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所街乡村民覃某因不满女友王某与他人结婚,陡生恨意,欲杀死女友,然后自尽。近日,石门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刑事判决,判处被告人覃某犯故意杀人罪,处有期徒刑四年。
覃某与其女友王某自2000年起均在外地打工,并一直保持非法同居关系。2008年12月31日,王某从深圳回家后,经人介绍与同村村民唐某登记结婚。仍在深圳打工的覃某获悉后非常气愤,即刻赶回石门老家,并于2009年1月23日到王某娘家欲与王某会面未果。覃某认为是王某故意躲着不见,心中更加不满,遂立意杀死王某后自尽。1月25日晚8时许,覃某携带一把杀猪尖刀,来到王某家厨房的后门外,窥探到只有王某一人在厨房炒花生,便一脚踹开厨房后门,冲进厨房用刀朝王某的头部及胸部刺去。在隔壁房间烤火的几位村民听到动静后迅速跑进厨房,合力夺下覃某手中的尖刀并将其制服。王某头部及胸部被覃某各刺中一刀,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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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常德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