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重奖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

2022-12-19 00:03:1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曹娴]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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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重奖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

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攻关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华声在线12月18日讯(全媒体记者 曹娴)近日,省工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并印发《湖南省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实施细则(试行)》,加快突破制造业关键核心产品,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增强产业基础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聚焦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目标,湖南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以下简称“揭榜挂帅”项目)主要围绕升级建设“3+3+2”产业集群、巩固“老三样”、建设“新三样”、培育“未来三样”以及工业“五基”重点领域短板瓶颈,发布榜单任务。

省工信厅在每年第三季度广泛征集制约我省产业重点领域创新发展的关键产品和重大共性技术攻关需求。攻关需求(即关键产品)要满足真正属于产业链堵点卡点、具备进入中试阶段条件、技术指标(性能参数)达到国外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等条件。每年底前,凝练形成攻关榜单(目录)并发布。

省内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单位或创新联合体(由省内单位牵头联合省内外优势创新单位组成)均可揭榜。对技术难度大、存在不同技术发展方向的攻关任务,可采用“赛马”机制,选择两家不同技术路线的申请单位并行攻关。“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对“揭榜挂帅”项目,分两次拨付奖励资金。项目启动后,先按项目预计攻关费用的5%拨付首次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验收完成后,再根据实际攻关费用拨付剩余奖励部分。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攻关费用的1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对采取“赛马”机制,有两个揭榜单位并行攻关的项目,实行差异化奖励。项目启动后,先按最少的揭榜单位预期攻关费用的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实行平行奖励。对第一家完成项目验收的揭榜单位,根据该揭榜单位实际攻关费用,拨付剩余奖励部分,对第二家完成项目验收的揭榜单位,按第一家完成的揭榜单位拨付资金的7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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