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通报国资国企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2019-12-13 11:27:2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刘燕娟]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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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面积超标,3人被免职

我省通报国资国企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华声在线12月12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刘燕娟)昨天,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通报了6起发生在省国资国企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其中有4人因办公室面积超标或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被免职,再次释放了湖南严格落实“约法三章”,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配备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的强烈信号。

去年9月,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在督查时发现,湘电集团长沙水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周新宇,董事、总经理汤立宏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46.16平方米、46.81平方米,超面积6.16平方米和6.81平方米,两人均被免职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同样因办公用房面积超标而受牵连被免职的,还有华菱集团安赛乐米塔尔汽车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焦国华。面积超标的虽然是该公司行政总监曹齐亮的办公室,但公司党委未及时传达相关通知精神,纪委在办公用房清理整治时标准不清、把关不严,执行政策不到位,焦国华被免职,曹齐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此外,现代农业产业集团汉寿天心农牧有限公司总经理姜俊章,在生猪销售时收受他人红包礼金2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销总经理职务处分。

另3起案例分别是:兴湘集团湖南华悦酒店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杨晓娥为其女儿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礼金9600元;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建筑一院院长傅长宏、经营部副部长刘从宇出国考察、旅游,在公司报销旅游费7.98万元;省高速公路公司郴州管理处文明收费站原站长沈可违规使用公车。上述4人均受到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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