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郴州出台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条措施!

2019-04-16 09:36:13 [来源:郴州发布]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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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决策、乱拍板;

高高在上、漠视群众;

华而不实、劳民伤财;

不担当、不作为……

针对这些问题,郴州出台了12条措施,

进行集中整治!

中共郴州市委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12条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及《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2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措施。

一、坚决整治学风漂浮、脱离实际的问题。

加强各级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市级领导特别是市委常委会成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并抓好所在党委(党组)、所分管部门(领域)的学习,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要严格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规定“每月一次、上下同题”执行,其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参照执行。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坚决整治调高手低、说多干少的问题。

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带头按照各自的责任分工抓好本职工作,带头联点督导“三大攻坚战”,带头领题承担重点改革事项,带头到矛盾多、困难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解决问题,带头服务实体经济和民营企业。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要内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民主生活会上查摆问题,接受监督,主动整改。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坚决整治乱决策、乱拍板的问题。

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上项目、做规划、谋思路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涉及民生利益事项的必须进行听证,避免政策朝令夕改。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特别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严禁搞“一律关停”“先停再说”,坚决避免集中停业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四、坚决整治政令不畅、落实不力的问题。

继续开展“工作落实年”。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各级各部门要在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战略、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三重”工作、开展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中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党员干部年度评议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突出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考核,防止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纪委市监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市商务局、市“三重”协调办,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五、坚决整治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问题。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整治“群众利益冷漠症”。开展“窗口单位”提质提效行动,着力整治门好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差、效率低、找人难问题。扎实落实“一次办结”改革措施,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关心群众疾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委改革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六、坚决整治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问题。

凡是政府性投资项目,一律严格审批把关,绝不允许举债建楼堂馆所、修宽马路、建大广场等不切合实际的做法。凡是举办公务活动,一律从严从简,不搞繁文缛节,杜绝奢侈浪费,坚决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比豪华、搞大场面等奢华行为。凡是推进重点工作,一律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准过度造势,不准打造所谓的“可视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凡是地方换届或领导调整,一律不准“新官不理旧账”,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避免另起炉灶,琢磨所谓的“新口号”“新思路”“新目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市发改委;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七、坚决整治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的问题。

严禁搞“材料政绩”,热衷于“材料美化”“文字经验”。严禁玩“数字游戏”,不统计、不调研、报虚数、报假数。严禁搞“成果速成”,任务刚刚布置就总结汇报成绩,把说的当做了、把做了当做成了,把“痕迹”当“政绩”。严禁“打造典型”,集中各类政府性资金强行打造所谓的“样板”“试点”“示范”项目,编造假经验、假典型。严禁搞“选择上报”,报喜不报忧,甚至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八、坚决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

强化各级领导责任担当,该签字的要签字、该表态的要表态、该决断的要决断,并带头弘扬斗争精神,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精神,不为问题找借口,要为成事找办法,凡属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不准上推下卸,逃避困难、回避矛盾。采取过硬措施,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拖拉、环节多、效率低等问题。严查乱作为,对以权谋私、索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一经查实,从严追责。

强化选人用人担当导向,把敢不敢扛事、愿不愿做事、能不能干事作为识别干部、评判优劣、奖惩升降的重要标准,把干了什么事、干了多少事、组织和群众认不认可作为选拔干部的根本依据。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九、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屡禁不止的问题。

从市委层面做起,确保发给县级以下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30%—50%。力戒升格行文,能以部门或者部门联合行文的,不得升格为党委、政府名义行文。已通过会议、方案、电话等部署的事项,一般不再发文。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文件,除有明确规定外,不再以党委、政府名义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和实施细则。未经党委、政府批准,各部门、各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弘扬“短实新”文风,坚决压缩篇幅,市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综合性报告原则上不超过10页,县市区和部门也要按此从严掌握。减少各类简报,各部门报送党委、政府的简报原则上只保留1种。

切实减少会议数量,上级会议原则上只开到下一级,中、省直接开到县级的会议,市里不再层层开会。严控会议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要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部门一把手参会。市直各部门召开的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特殊情况须报批。能开视频会议的,一律开视频会。内容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时间接近、参会人员交叉的会议尽可能套开。针对专项工作召开的专题会或协调会,只安排直接相关部门参会,减少陪会。提高会议实效,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提倡开短会,常规性工作会议只安排一名领导讲话、一名领导主持。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十、坚决整治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问题。

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控检查考核总量,坚决防止多头考核、重复考核、扎堆考核,确保对县乡村和厂矿企业学校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

各部门开展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须事先报同级党委、政府同意,每年不超过一次,且只能检查其下一级对口部门,不得对下一级党委、政府提出检查要求。以日常工作台账为主,不得在年终集中下去检查。坚决纠正机械式做法,不得随意要求基层填表报数、层层报材料、处处留痕迹,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成立机构、制度上墙、内刊简报上稿、拍照留影、关注微信公众号等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检查考核时,不得要求被检查考核单位负责同志陪同,不得提前下发资料清单,不得对资料编制和装帧提出繁琐要求,不得要求填报各类繁琐的表格。市直各部门要求基层上报报表材料一律压缩50%以上。督查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不干扰基层正常工作。

规范各类评选评比表彰创建活动,归口管理,按程序报批,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扶贫办;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十一、坚决整治调查研究不深不实的问题。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大调研活动。提倡采用“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调研。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对策,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同志考察调研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动,考察点现场要真实,不得装修布置、增添设备、改变环境,不得“踩点”,更不得弄虚作假。市级领导每年在基层调研不少于2个月,形成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5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十二、坚决整治滥用问责、层层加码的问题。

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真正起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不搞“泛化问责”,不用问责代替管理、以问责推卸责任,避免“干事多出错多、不干事不出事”的逆向惩罚。不简单以“属地管理”名义、或动辄签“责任状”、或搞“一票否决”,变相向地方和基层推卸责任,搞“降格落实”“悬空落实”,最后都压给乡镇,甚至落到村(居)委会。

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分担制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在启动问责程序或责任调查过程中,同步考虑干部是否符合容错的条件和情形。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保障党员权利,及时为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改进谈话和函询工作方法,有效减轻干部不必要的心理负担。

牵头单位: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地各部门;

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为确保以上12条措施落到实处,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监委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市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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