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一年 湖南法院登记初审案件34万余件

2016-05-05 12:53:4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鼎峰 曾妍]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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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相关情况。

华声在线5月5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曾妍)立案登记制已经实施一年了,湖南法院在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取得了怎样的成绩?记者今天从省高院了解到,从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全省法院共登记初审案件(一审案件)34万余件,同比增长17.26%。省法院新收案件7668件,同比增长22.46%。

当场立案率超过90%

“湖南法院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立案率超过90%。”省法院审委会委员、新闻发言人李宇先介绍,在规范立案行为上,省法院不仅及时组织立案登记制改革和登记立案操作等培训,还制定了《登记立案操作办法》,对接受诉状、当场立案、告知补正、诉讼费收取等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立案工作人员“十项禁令”,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诉权。

此外,全省117家法院建成了诉讼服务中心,全部手续可在中心内一次性办完。建设集信息查询、网上立案、文书送达、法院协作、基层协助为一体的电子化诉讼服务平台,推行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12368热线咨询等便民举措。

在立案监督和责任追究方面,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对反映人民法院工作人员问题线索谈话函询的实施细则(试行)》,并在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巡查,严肃查处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年底不立案”、干扰依法立案等违法行为。

开展诉前调解7880件

全省法院依托信息驱动,加速效率革命,大力推进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着力打造“网络法院”“阳光法院”“智能法院”。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建成科技法庭312个,比去年同期增加36.2%。

在依法自愿的基础上,全省法院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等方式化解矛盾。全省法院设立了272个调解窗口或调解工作室。组建调解组织853个,设立诉讼服务站786个,配备人民调解员9439人、特邀调解员及专职调解员1598人,对各市、县(区)以及乡镇、街道、社区等实现“全覆盖”。

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省法院共开展诉前调解7880件,成功化解4418件;开展诉讼调解2705件,成功化解1486件。

湖南法院下一步将继续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多元化解平台建设;坚持依法立案,坚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和无理诉讼;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信访问题;加强宣传普及,赢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更多认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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