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一年盗窃20余次 专挑有玻璃大门的超市饭店作案

2016-04-05 18:1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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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5日(通讯员 叶灯波 郭雯)两男子一年内在茶餐吧、饭店、超市盗窃二十余次,涉案金额两万余元。今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曹某和沈某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曹某是湖南沅江人,沈某是湖南株洲人。沈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15年6月释放。曹某此前做过一段时间的水电安装,但由于生意不好,赚不到钱,便想到了以盗谋生。2014年11月至2015年11月间,曹某单独或者伙同沈某先后二十余次在株洲市区的茶餐吧、饭店、超市等地实施盗窃,且一般是在凌晨左右,选择有玻璃大门的饭店、餐馆、超市等路边的店子,便于观察店内的实际情况。如果发现店内无人,便采用铁棍、液压钳等工具把门锁撬开进入店内实施盗窃。

案发后,曹某和沈某如实向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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