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绿色产品认证新规,统一产品目录、评价标准、认证规则

2026-01-05 11:2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仝若楠]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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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月4日讯(全媒体记者 仝若楠整理)1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发布《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据了解,这是我国首次对绿色产品认证活动系统性作出全面、统一规范,标志着我国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迈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实现了从单一标识管理向认证全链条监管的重大转变。

此次修订发布《管理办法》共7章44条,按照“统一产品目录、统一评价标准、统一认证规则、统一产品标识”原则,聚焦绿色产品认证活动全过程监管,对认证实施、证书管理、绿色产品标识使用以及监督责任等内容作出细化规定。

其中,《管理办法》清晰界定绿色产品全项认证与分项认证的适用场景。绿色产品全项认证要求产品的全部绿色属性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绿色产品分项认证仅要求产品的部分绿色属性符合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同时,对于目录内的每类绿色产品,设立项全项认证;对尚无全项认证或者全项认证不能满足行业管理或者市场需求的,可设立分项认证,包括单属性分项认证、多属性分项认证。

认证证书的管理包括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证书的管理部门、内容及格式、有效期、证书处理等4项内容。认证证书应当包括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生产者名称、地址,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和系列、型号、规格等11 项基本内容。

而绿色产品标识包括标识样式、标识颜色、标识使用、标识加施、标识管理等5项主要内容。其中,对同时获得全项认证、分项认证的绿色产品,仅需标注全项认证标识;涉及多家认证机构的,标注全部认证机构标志;需要标注中国环境标志、绿色建材分级认证标志等其他识别信息的,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相应制度方案中子以明确。

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监管职责、绿色产品认证实施效果评估机制,对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的投诉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进行了规定。

截至目前,绿色产品认证目录共覆盖包括电子电器、家具、建材、快递包装、纺织品等在内的122种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产品,有效认证证书近4万张,涉及获证企业8000余家。新规的出台,对健全绿色市场体系、引导产业绿色升级、增强绿色产品供给、推动消费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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