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月1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方可)省纪委三湘风纪网今天通报:祁东县清收信用社不良贷款领导小组2015年12月17日研究决定,对全县17名失信科级干部实施“停职、停薪、停岗”措施。
祁东县清收县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工作自2015年9月启动以来,多数公职人员能够积极还贷,但仍然有少数人员经组织多次催收无果。为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构筑诚信社会,加大对失信人员的责任追究力度,2015年12月17日上午,该县决定对17名失信科级干部实施“停职、停薪、停岗”措施。
从决定宣布之日起,祁东县财政停发这17名失信科级干部的工资,所在单位停发津补贴,只发基本生活费每月945元。同时,要求涉及单位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到位,并敦促失信人员还款,待贷款本息结清后,由单位申报解除“三停”措施。失信人员自即日起两个月内拒不偿还贷款的,将依纪依法进一步采取措施,单位执行不力的,将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