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是个可怜的女人,她不仅要忍受丈夫的背叛,甚至丈夫还辱骂、殴打她,还有就是他们有一个26岁的弱智儿子,一直也是由李平照顾的。”女子将丈夫杀死后,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包括被害人的兄姐、子女在内的256名群众为其联名请愿,请求法院从轻处罚。近日,平江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李平犯故意伤害罪,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被害人胡某与被告人李平系夫妻关系。2014年8月13日晚21时许,被害人胡某带着一杨姓女子回家,并与被告人李平发生口角。被告李平随手拿起一根木棍,指着杨某让其离开。丈夫胡某见状,从洗手间拿出一根拖把追打李平。胡某将李平逼至餐厅墙角处时,换用衣架继续殴打李平。被告人李平随手拿起一把水果刀反抗,双方对打中,刺中胡某的左侧胸部。案发后,被告人李平请邻居帮忙报警并拨打120抢救胡某。公安机关在案发现场将李平抓获。经法医机构鉴定,胡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胸部,致心脏破裂而死亡。
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李平在其人身遭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持刀防卫,并在该过程中将他人伤害导致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防卫过当。案发后,李平请人报警并积极救治被害人,被公安机关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属自首。本案系婚姻家庭问题引发,被告人在案发后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且被害人在本案的起因上存在较大过错,可以对被告人酌情从轻处罚。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结合平江县司法局的调查评估意见,可对被告人李平适用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