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落地“8·28”配套细则,现房销售定金不超过总房款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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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0月31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通讯员 曾文慧)近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推出现房销售定金制度,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取不超总房款5%的定金,资金全额专户监管、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通过制度创新筑牢购房者资金安全底线。

8月28日前已取得规划许可证的项目,沿用原有预售政策

新政指出,长沙将分类加强预售管理。新取得土地项目。2026年8月28日后新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申请预售的,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

单体建筑应完成楼栋顶板的混凝土浇筑,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出具签字盖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同时,严格预售资金监管。购房人支付的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预售资金,应全部存入到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开立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商品住房项目完成竣工验收、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资金监管。

针对在途项目,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预售政策;已拿地但未办理规划许可的项目,原则上执行封顶预售新规,经区级评估、市级住建部门备案后,可在2027年底前按旧规预售。针对城市更新、低效用地盘活等特殊遗留项目,备案后可顺延至2028年底沿用原有政策,有效化解存量项目建设难题。

新政还明确,长沙将有序推行现房销售。今后长沙新出让商住用地项目优先实行现房销售,土地出让阶段提前公示现售要求,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解除抵押查封后方可入市。新政创新推出现房销售定金制度,房企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可收取不超总房款5%的定金,资金全额专户监管、竣工交付前不得动用,通过制度创新筑牢购房者资金安全底线。

此外,长沙全新推行房地产项目主办银行制度,新项目全部资金归集至主办银行专户统一管理,预售资金、现房定金实行闭环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金融端持续加大支持力度,创新分户土地集合抵押模式,延后新项目贷款首次还本时间,优先保障现房销售、“好房子”示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信贷供给,并对各类房企融资一视同仁,助力行业良性循环。

新政将倒逼长沙房企告别高周转的传统打法

湖南普睿数智研究中心相关负责人指出,长沙细则遵循“新项目从严、在途项目从宽、配套措施从优”的原则:要求项目封顶须通过五方验收,处于严格梯队;历史遗留项目设置缓冲期至2028年底,属于偏宽安排;土地款“半年内缴50%+两年内缴清”的规定属于宽松档;开发贷在项目竣备后还本、购房入学、车库确权等条款则具备本地辨识度。

“新政不会带来短期暴涨暴跌,而是拉长周期重塑市场生态。”业内人士指出,对刚需购房者而言,购房安全垫更厚,减少了延期交付、减配、烂尾等问题;对改善群体而言,实景看房更容易匹配居住需求。但购房者也需要适应新的市场节奏。优先现房销售意味着新项目入市周期拉长,新房供给节奏放缓。

此外,对行业来说,该业内人士认为,新政将倒逼长沙房企告别高周转的传统打法。在现房销售模式,要求企业自有资金扛住从开发建设到竣工交付的漫长周期,资金储备、融资能力、工程管控能力成为核心门槛。市场竞争重心,也从拼营销、拼推盘速度,转向产品品质、交付能力、长期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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