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网贷赠女友15万分手后能否索回?法院判了!

2026-07-24 10:06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朱倩萱] [编辑:周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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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7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朱倩萱 通讯员 梁伟谊)通过信用卡套现和网贷方式赠与女友大额钱款恋爱关系结束后能否主张返还

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

20215月,王某(男)与陈某(女)确立恋爱关系后,入住陈某家中。生活中,王某以“爸”称呼陈父,不仅定期给付生活费,还分担了一小部分日常生活支出。双方俨然以家庭成员身份相处。

20229月、11月,陈某两次以资金周转为由,向王某索要钱财。王某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先后向陈某转账两次各5万元,共计10万元。20232月,陈某以性格不合为由,向王某提出分手。次月,又以缴纳保费、资金短缺为由,向王某求助。王某基于复合意愿,从网贷平台借款5万元转给陈某。

之后,王某反复通过微信询问陈某分手缘由,并尝试挽回感情,均遭到拒绝。同年9月起,王某明确要求陈某返还上述钱款。由于一直未获回应,王某向法院起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的财物给付行为,应当根据款项性质区别对待。情侣间合理范围内的小额赠与属于一般性赠与,无需返还;但大额财物赠与,则需结合赠与行为的背景、各自经济承受能力、恋爱关系状态及当地消费水平等因素,审慎认定赠与性质是属于一般性赠与,还是属于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

本案中,王某在恋爱期间,向陈某给付的两笔款项共计10万元。该两笔款项转账时间相近、金额较大,且来源于王某透支信用卡,明显超出情侣间日常情谊交往范畴,亦超出了王某的经济承受能力。此类大额支出具有特殊性质,系基于将来缔结婚姻关系的预期或目的,应视为附条件的赠与。现双方恋爱关系终止,赠与目的已无法实现,陈某继续占有缺乏合法依据,应予全额返还。此外,王某于20233月给付的5万元,发生在双方分手以后,系出于情感挽留的附条件赠与。因条件未成就,陈某亦应返还。

综上,法院判决陈某返还王某15万元。陈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恋爱期间,经济往来须有度。通常而言,日常小额转账以及具有特殊寓意的节日红包(如520”“1314”等),属一般性赠与,分手后无需返还。反之,超出日常情谊范畴的大额转账、贵重物品赠与等,如无明确约定,原则上,需结合转账背景、双方收入水平及当地消费标准等综合认定。若财物赠与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属于附条件赠与;双方分手导致婚恋目的无法实现、条件未成就时,赠与方可主张返还。

责编:周培

一审:朱倩萱

二审:卢小伟

三审:刘乐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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