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的张小丽(化名)把短视频平台告了,声称自己瞒着母亲,用母亲手机号注册3个账号,两年内私自充值310余万元打赏主播,主张自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消费未经监护人同意,要求平台全额退款。
平台应诉后核查流水发现,3个涉案账号实际充值金额并非310万,而是560余万元。法院进一步溯源核查同一登录设备,发现还有一个父亲实名的账号,额外充值打赏90余万元,四账号总消费金额达650余万元。庭审中,母亲坚称不知情、未参与消费。但法院调取证据戳穿其谎言:消费过程中平台多次触发人脸识别核验,父母二人累计刷脸超20次。同时,涉案账号评论、消费记录均暴露成年人使用痕迹,包括上班通勤、养娃等生活表述,还直白留下“用未成年人身份造假申请退款”的言论。此外,起诉维权期间,相关账号仍继续大额充值16万余元。(来源:看看新闻,剪辑:曹妍雍)
责编:张岚
一审:张建强
二审:邓望军
三审:刘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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