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我们介绍了《湖南省道路运输信用评价实施办法》企业部分内容。本期,我们聚焦从业人员相关内容开展解读。
《实施办法》覆盖的从业人员包含本省道路旅客运输、普货运输、危货运输、巡游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五大类,主要评价内容涵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障服务质量、规范从业行为、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
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行扣分制,信用等级根据评价累计扣分值由低到高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以教练员信用评价标准为例,共设置27条评价细则,与群众学车体验息息相关。
道路旅客运输、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均实行动态评价,评价周期为12个月,自初次领取从业资格证件之日起计算。
统筹:谭登
执行:王海燕
记者:叶思慧
通讯员:方昕 刘婷
拍摄/后期:张曼雪
出镜:朱澧华
责编:洪晓懿
一审:叶思慧
二审:王海燕
三审:蒋玉青
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