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父母系益阳市南县厂窖镇村民,年逾八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村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防汛筹劳仅限本村适龄劳动力(男18—55周岁、女18—50周岁)之规定,我父母已超出法定筹劳年龄,不应承担防汛义务及折资费用,申请免缴却仍被收取相关费用。
一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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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厂窖镇人民政府回应称,经村民小组户主会议表决,防汛应急响应期间,组内所有在册户籍村民参与抽签确定值守轮次,值守村民家庭须安排一名劳动力到岗,无法安排的则按约定标准缴纳代劳费用,专项用于聘请村民代为履职。如因高龄、伤病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值守履职的,可向村民小组提出免缴申请,经户主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免除。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肖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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