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通讯员 朱辉 石秋霞)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日,湖南省《南岳区等43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负面清单》)正式印发实施,标志着湖南省在落实“多规合一”改革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上迈出关键步伐。该清单覆盖南岳区、炎陵县、茶陵县等43个县市区,旨在通过“一县一清单”模式实现产业合理布局与生态安全保障双重目标。
《负面清单》以原有清单为基础,深度衔接各县(市、区)所属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方向与开发管制原则,系统整合国家、省级最新产业政策,统筹考虑地方资源禀赋与产业发展实际,科学界定限制和禁止类产业类型及管控要求。
针对原负面清单实施单元不够精准、管控范围不够精细等问题,湖南以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为前提,以最大限度释放市县发展动能为导向,对清单实施范围与管控内容进行了系统性重构。
在实施范围上,衔接湖南省主体功能区细化成果,将管控单元由县域精准下沉至重点生态功能区乡镇,引导区域产业差异化、绿色化发展。在管控内容上,严格对标《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等最新产业政策要求与地方发展诉求,以“精准加减法+科学优化法”重构管控体系:做足“减法”,调出环境影响轻微、地方调整意愿强烈的农业、建筑业等鼓励类产业;做优“加法”,调入铝压延加工等限制类产业;做实“优化法”,将部分发展基础较好的产业由禁止类调整为限制类,并同步完善差异化管控措施。通过“加减并举、优化赋能”,实现管控范围与强度的精准适配,构建“全域保护、有序开发”的空间格局,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动态平衡、良性互促。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空间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全国率先完成重新制定的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是湖南深入落实“多规合一”改革与主体功能区战略部署的重要制度实践,也是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实施机制的前瞻性探索,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发挥比较优势、优化经济和产业空间布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动“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双向赋能提供了可复制的湖南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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