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最高奖励20万元! 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省级平台开通

2025-12-08 14:0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郑旋] [编辑: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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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2月8日讯(全媒体记者 郑旋)一起来当监督员,如有发现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经核实的,最高可奖励20万元!今天,在湖南“十四五”答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推出全省统一的生态环境举报二维码,新湖南客户端同步上线“环保‘报’料”栏目,鼓励广大群众曝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

今年9月,新版《湖南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省级举报奖励办法》(简称《办法》)修订出台,我省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办法》规定,举报奖励体系由“核实即奖”“追加奖励”和“悬赏奖励”三部分构成。“核实即奖”主要针对27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分三档对应奖励。第一档奖金为5000元,包括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在内的16种情形;第二档奖金为3000元,包括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违规排污、无证排污、超标排放污染物等6种情形;第三档奖金为2000元,包括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畜禽养殖污染等5种情形。

如果违法行为后果严重,在“核实即奖”基础上,根据处罚结果可获得高额追加奖励。追加奖励同样分三档实施,奖励金额最低为2万元,最高可达16万元。

针对重大疑难环境案件,若公众提供的线索或证据对查清案件主要事实起到关键作用,举报人在获得“核实即奖”“追加奖励”的基础上,还可额外获得5万元“悬赏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内容要求事先未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掌握,方可获得奖励。举报同一对象的多个违法行为,奖金可累计,但单起案件总奖励不超过20万元。目前,省生态环境厅已推行“线上通知、线上认证、电子支付”的奖励发放方式,进一步方便举报人领取奖励。

“《办法》的出台,通过进一步扩大奖励覆盖范围、加大奖励激励力度、简化奖励发放程序,力图构建范围更广、效率更高、力度更强的生态环境社会监督网络,凝聚全社会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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