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3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左进府)3月18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引导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集聚布局,明确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的六种情形和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准入正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城镇开发边界全生命周期管理。
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划定、一定时期内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完善城镇功能、提升空间品质的区域边界,涉及城市、建制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等。根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湖南省城镇开发边界按照2020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的1.3倍划定,规模为65.1万公顷。
《通知》明确城镇开发边界外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规划建设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得规划城镇居住用地。结合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旅游开发等合理需要,可在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有特定选址要求的少量零星城镇建设用地,包括六种情形:具有城镇服务功能的城镇组团间道路、城际道路场站等;因城乡融合发展确需零星布局的供水、供电等公用设施用地;因安全、资源等因素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仓储物流用地以及文物保护、殡葬、监狱、宗教等特殊设施用地;具有特定选址要求的传染病医院、精神病医院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及加油站、加气站等商业服务业用地;因旅游开发需要、对选址有特定要求的旅游酒店等旅游设施用地;其他国、省政策允许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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