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单独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
依法而治,循法而行。十年来,长沙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治政府建设,为这座历史文化名城带来勃勃生机,赢得声声赞誉。
长沙先后荣获“中国法治政府奖”“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和“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连续三届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最高奖——“长安杯”,连续15年获评“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
2022年11月28日,中央依法治国办揭晓的榜单显示,长沙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长沙正成为“山水洲城”的最美底色。
长沙之治,以法为纲
一座城市的发展进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这些年,长沙市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积极回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统筹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法治社会建设等重点任务落实。
为科学谋划更高水平法治长沙建设,2022年8月,长沙市委、市政府出台《长沙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长沙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明确了长沙市未来几年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发展方向和具体任务。
两个实施方案的出台,与此前印发的《长沙市“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相互映衬,“一规划两方案”共同构成法治长沙建设的框架体系。至此,长沙市“十四五”法治建设的“一体两翼”搭建完成。
在此基础上,长沙市委依法治市办进一步细化各项工作举措,制定措施任务清单,形成推动法治建设的“施工图”和“时间表”,确保“一规划两方案”落到实处、发挥实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长沙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为有效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长沙还制定出台《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持续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年度事项目录的收集、编制、审议和公示工作,为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程序指引和制度保障。
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长沙市司法局不断推动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共享,逐步构建了“互联网+规范性文件管理”长效机制,建立了市县两级规范性文件数据管理库和网上检索系统。同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制度,制定《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长沙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建议办理工作规定》,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切实做到“有件必审、审查必严、有错必纠”。
如何更好地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法治保障,长沙探索开展全市政府合同审查管理评查工作,强化对市级各部门政府合同签约管理、法律审查等环节的监督指导。依法对涉及城市建设、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国企转型、举债融资等领域涉法事务进行审查把关。
在法治建设征程上,长沙一路蹄疾步稳。以率先建成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政府和部门定期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报告率和公开率均达100%。将法治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核,以“硬约束”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带动效应,成功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0个,6个区县(市)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法治建设成效凸显。
良法善治,法之所向
以民为本,立法为民。
2022年10月1日起,《长沙市平安建设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湖南省首部关于平安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该《条例》不仅涉及校园安全、寄递安全等日常民生事项,也对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技术领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超前考虑,还兼具长株潭平安建设区域协作等方面的长沙特色。
城市要善治,须先有良法。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和痛点,长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城市建设与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依法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出台了《长沙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长沙市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条例》《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70多件法规规章。
处处普法,人人守法。在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鼓励新时代文明实践当中,长沙坚持立法、执法、司法、普法齐头并进,每位市民都成为知法守法的文明行为参与者。
为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长沙市依法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改革,按照一个领域一支执法队伍的原则,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
“改革后,执法效率得到加强,确实解决了各部门间互相推诿的现象,方便了老百姓办事。”历经三轮深改,十余年探索,长沙县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构建起了全域覆盖、无缝衔接、监管有力、运转高效的执法体制,推动社会治理能力大提升、县域经济发展大提速。2022年,长沙县“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样板”获评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清单之外无执法。长沙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梳理执法事项清单,严格依据清单执法,保证清单之外无执法。指导建立健全统一调度、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和案件移交制度,实现双向监管。
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过程中,长沙市司法局在官网设置“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就公示的内容、事项、标准等作出示范模板。如今,“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已成为各行政执法单位官方网站的标配,政府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已成为常态。执法公开有效防范“人情案”“油水案”,让当事人明白执法依据,让执法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惠企,“赢”商护航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全国工商联发布《2022年“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报告,长沙市在各城市(不含直辖市)中排名第6位、较2021年提升3位,居中西部第1。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长沙市建立政法机关对接重点工程和园区、企业的联系服务机制,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助力千企”“助企暖企、纾困解难”“引法强链”等专项公益法律服务,以“法治体检”、法律风险分析、免费法律服务包等形式,帮助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打造“无证明城市”升级版,全方位提质“无证明城市”线上服务专区,不断拓展线下服务模式,全市26类证明可在线开具,41类电子证照可共享复用,市本级342项政务服务实现“减证办”。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在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服务驿站试点配置具有“无证明城市”系统的一体化政务服务自助终端,不断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
持续加强市场监管改革,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创新推出“一码集成”规范涉企检查试点,实现“非必要不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发布28项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为企业发展留足成长空间。
民心所盼,法治为民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长沙市行政复议机关坚持复议为民,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将行政复议打造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以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为契机,行政复议机关从“以裁为主”向“裁调并重”转变,制定《长沙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规定》,推动行政机关在具体案件中加强矛盾化解工作。拓宽办案模式,突出案情分析,注重沟通协调,将复议调解、促进和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
积极服务民生改善,长沙市在各区县(市)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71个乡镇(街道)、1633个村(社区)建立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全覆盖。聚焦重点群体维权需求,积极构建法律援助“容缺受理、市域通办”机制,推动法律援助“应援尽援优援”。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深度融合,“12348”热线提供“7×24小时”法律咨询服务,“一站式”办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业务。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积极推动在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信用借贷、知识产权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长沙市矛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建设,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1.6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6.2%。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长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过去这十年,长沙经济飞速发展,民生福祉不断提升。回望过去,民主法治建设之光“穿越时空”,持久照亮社会发展进步的步伐。
以法为纲,崇法善治。长沙,正以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让法治成为新时代最鲜明的底色和重要竞争力。 (郭芳芳 何梦青 李治)
责编:潘华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