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挂铭牌的宠物猫被物业送走 长沙一猫主索赔1万元

2021-08-12 10:36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杨帆93]
字体:【

华声在线8月12日讯(记者 张鼎峰 实习生 陈饶佳子 通讯员 许振兴 刘凤)你的宠物猫挂了铭牌拴了绳吗?长沙某小区物业将一只无法确认身份的宠物猫当流浪猫送出小区,引起了猫主的不满,并向法院起诉。近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驳回了猫主索赔1万元的请求。

物业服务群聊天记录

宠物猫被当成了流浪猫

吴先生租住在长沙某小区,饲养了一只纯白色的金吉拉猫。这只猫是吴先生2019年以8千元的价格购买的,平时饲养时未挂铭牌。

2020年10月,吴先生所在的楼栋物业服务微信群中,有业主上传了一张猫的照片,并配文称“这个猫好厉害,不知道是坐电梯上来的,还是爬楼梯上来的,25楼。”另一业主随后在群内@楼栋管家,“麻烦清理出去,晚上遇到怪吓人的。”

因小区发生过流浪猫狗伤人事件,为避免业主再次受到惊扰,小区物业当晚便在该楼栋里“按图索猫”,在找到以后将猫送出了小区。

次日上午11时左右,吴先生发现自己饲养的金吉拉不见了。向物业了解发现,正是被物业送出小区的那只猫。心爱的宠物猫被当成流浪猫处理,吴先生很是气愤。

吴先生认为,物业管理严重失责,自己的金吉拉全身毛发是经过精心打理的,作为专业的物业人员发现后,应该在第一时间就判断出可能是某户业主家走失的宠物猫,而非流浪猫。况且,物业并不能提供相关管理规定,不能证明对这只猫的处理是基于管理职责。

猫主索赔一万元被驳回

然而,物业也是有苦难言。

物业认为,为了防止流浪猫狗伤人事件的再次发生,接到投诉后处理猫并无不妥。猫身上没有挂铭牌,也没有拴宠物绳,吴先生更是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宠物猫丢失,这说明其在饲养宠物猫的过程中存在较大问题。因此,猫的丢失是吴先生自己看管不力所致,其损失应该自行承担。

因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吴先生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物业公司赔偿自己丢失猫的损失及抚养补偿共计1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认为,本案属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是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吴先生作为涉案宠物猫的饲养人,应当对自己饲养的动物尽到管理责任。但是,吴先生因管理过失,导致饲养的宠物跑到公共区域,给其他业主们带来安全隐患。猫身上无铭牌、无能够确认其身份的物件,物业将其作为流浪猫处理,符合日常生活经验,并无不当。

法院认为,吴先生要求物业赔偿损失,于法无据,一审判决驳回了吴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吴先生不服,上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沙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责编:杨帆93

来源:华声在线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