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造假?新车没开两个月被查扣 法院: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

2021-04-24 11:2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虢灿]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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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造假?新车没开两个月被查扣

汽车销售公司:没造假,我们也很冤 法院:销售方涉嫌欺诈,消费者可获三倍赔偿

华声在线4月23日讯 衡阳的彭女士开开心心买了辆新车,刚提车就已经有300公里行驶记录就够糟心了,没想到车还没开两个月,就因为合格证造假被交警部门查扣了。购车款要不回来,车也拿不回来,钱车两空的她把汽车销售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款及三倍赔偿。

今天,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判决书,衡阳常宁法院一审判决汽车销售公司全额退款,并赔偿消费者35.7万元。

【原因】

因合格证造假 新车被交警查扣

2020年9月,彭女士跟衡阳常宁某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一台全新大众朗逸小轿车的销售合同,合同约定彭女士的车“落地价”11.9万元,包含了上牌及保险等各种费用。当天,彭女士预付了2万元购车款。

签了合同后,常宁这家汽车销售公司马上转了10.2万元给另一家汽车销售公司——湖南某星汽车销售公司,提了一台车交付给彭女士。

提车当天,彭女士交清购车款拿到了车,而常宁某汽车销售公司只给她一把钥匙,其他发票、备用钥匙以及证书等都没有。彭女士发现,这台车已经行驶了300多公里,当时拒收车辆,要求退款。但几经协商后,还是将车开走了。

几天后,常宁某汽车销售公司才把车辆登记证、行驶证交给彭女士,彭女士多次索要其他资料和备用钥匙,都没能成功。让彭女士没想到的是,两个月后,这台车因合格证造假,被交警部门查获扣留,交警部门确认,这台车不是原厂出产。

车辆被扣以后,彭女士找到销售公司要求退款,对方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彭女士把这两家汽车销售公司起诉到常宁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退款,补偿维权的损失,同时三倍赔偿。

【法院】

销售方涉嫌欺诈 消费者可获赔偿

被起诉后,常宁某汽车销售公司觉得自己很冤,称除去帮彭女士办理手续各项费用开支外,实际赚了不到2000元的差价。且没有对车辆合格证进行任何造假,也不知合格证是假的。车是从湖南某星汽车销售公司购买的,资料都是某星公司提供的。而某星公司称,他们是从怀化一家汽车销售公司采购的,也不知道车辆是假的,车辆合格证等手续都是怀化直接邮寄给常宁某公司的。而怀化这家公司的员工王某因为涉嫌诈骗犯罪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车辆非原厂出产,且已被公安机关扣押,彭女士要求解除汽车销售合同并返还购车款理由正当,法院予以支持。

常宁某汽车销售公司在没有车辆的情况下,不从厂家提车,而是从其他销售商提车;某星公司同样从其他销售商提购非原厂出产车辆,而该车又是涉嫌诈骗所得,且这两家公司至今未能提供销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保养手册、三包凭证、备用钥匙、强制性产品认证车辆一致性证书及PDI检查书等证件或文书,提供的车辆合格证又系造假,属于商业欺诈。对彭女士要求被告按购买商品的价款三倍即35.7万元赔偿损失的要求,法院予以支持。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解除涉案的《销售合同》,常宁某公司和某星公司返还彭女士购车款11.9万元,赔偿彭女士因维权所遭受的经济损失2万元,并按购车价款的三倍连带赔偿35.7万元。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虢灿

责编:潘华

来源:华声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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