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区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倡议书:小区是我家 改造靠大家

2020-07-16 09:15 [来源:株洲日报] [作者:吴楚 廖婕]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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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在全市率先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倡议书

小区是我家 改造靠大家

记者 吴楚

通讯员/廖婕

株洲日报讯 “小区不能看着好,更要住着好。抓住小区改造机遇,创建美好舒心家园,广大居民朋友的理解和参与就是对我们工作最大的支持。”日前,石峰区在全市率先向辖内居民发出老旧小区改造倡议书, 推动这项民生工作顺利开展。

石峰区作为“先生产、后生活”的典型老工业区,辖内存在包括厂矿生活区在内的大量老旧小区。近年来,从棚改、到三供一业改造移交、再到老旧小区改造,一直围绕“安居”下功夫。

自2019年石峰区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共有63个小区纳入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涉及户数9089户。目前,已完成床单厂小区、二医院生活区、石桂小区、先锋小区等4个小区改造,让926户居民的幸福在家门口升级。

老旧小区改造,要补齐硬件短板,完善基础设施。需要挖掘空间潜力,提升居住环境。

去年,住建部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将按照“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领、各方支持”的原则,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将积极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对此,倡议书特别提到,老旧小区改造,更要汇聚民智民力,实现齐抓共管:“小区是我家,改造靠大家。我们将按照中央提出的‘谁受益、谁出资’要求,遵循‘政府引导、居民主体、方案共商、资金共筹、改造共管、效果共评’的工作原则,合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设计需要广大居民热情参与,多提‘金点子’;施工建设需要广大居民理解配合,当好 ‘监督员’;拆违整治需要广大居民顾全大局,甘为‘调解员’;资金筹措需要居民群策群力,体现‘主人翁’;物业管理需要居民自治互动,唱响‘大合唱’。此外,小区改造过程中,因上户宣传、项目施工给大家带来的打扰和不便,我们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广大居民谅解。”

据悉,目前石峰区已经明确,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按1000元/户分担改造费用(其中450元用于环保油烟机定制更换,剩余部分用于各小区(片区)规划的公共配套项目)。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户,分担费用按政策由政府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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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改造知多点

老旧小区改造已经如火如荼地开展,许多小区都将重焕新颜。关于老旧小区改造,您了解多少呢?

1、“老旧小区”定义。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老旧小区是指建成于2000年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已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棚户区(居民住房),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暂不列入改造范围,拟征收或拟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不得收报纳入改造计划。此外,列入“三供一业”(国企家属区供水、电、暖和物业)改造移交计划的小区,不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畴。

2、居民发挥主体作用。根据上述文件,老旧小区改造,政府发挥组织引导作用,坚持以居民为主体,尊重居民意愿。

3、关于资金筹措。根据相关文件,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政府、产权单位与居民合理共担机制,以可持续方式多元筹集老旧小区改造资金;在小区(片区)内新建或改造幼儿园、医务室、体育健身、日间护理、养老等设施的,要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电梯、快递、物流、商贸、停车设施、物业服务等企业进行投资,并通过获得特许经营权、公益位置广告收益、便民服务等途径收回改造成本的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责编: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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