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卖口罩真诈骗,收到钱后就拉黑
长沙警方通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已抓获32人 提醒:网购口罩要当心
面对一“罩”难求,你会相信抖音、微信朋友圈里售卖口罩的消息吗?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作为个人重要防护设备的口罩供不应求,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携手并进的时刻,却有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直播等网络虚拟平台,以出售口罩为由从事诈骗活动。
2月14日,长沙市公安局通报多起近期破获的虚假售卖口罩电信网络诈骗案,目前共抓获32人。
■记者 杨洁规 通讯员 刘彬
案例1
抖音上买口罩
长沙一市民被骗近6万元
2月2日,长沙市雨花区的夏女士报警称,在为单位采购口罩过程中发现一昵称为“口罩批发商”的抖音用户,该用户发布视频说有口罩售卖。夏女士分多次支付订金和货款共计59888元后,对方却以各种理由不发货。夏女士于是托朋友到约定提货地,发现货物根本不存在,此后还被对方拉黑。
接警后,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快速锁定位于广东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2月5日下午,民警前往广东开展抓捕工作。但专案组抵达深圳后发现,李某某已回到老家揭阳。民警不顾舟车劳顿,第二天凌晨乘高铁前往揭阳市。经过半天排查蹲守,6日,专案民警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李某某抓获。
警方初步核实李某某作案5起,涉及诈骗金额人民币7万余元。目前,李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审查深挖之中。
案例2
网上售卖“口罩”
收到货款就拉黑买家
1月31日,长沙望城公安分局月亮岛派出所接到周女士报警称,在网上购买口罩被骗了5万元。
经询问,周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内看到有口罩出售的信息,遂与对方微信联系。对方向周女士发送了部分转账订购口罩的截图,并信誓旦旦地承诺立即发货。周女士信以为真,便通过微信转了5万元。
此后,对方向周女士发送了一张快递单截图,便再无交流。周女士连续两天按照快递单号追踪口罩进度,发现一直没有相关物流信息,再想和对方联系时已经被拉黑了。
警方通过案件串并,发现嫌疑人所使用的微信号在全国范围内疯狂作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万元。通过连续加班加点,警方锁定了位于茶陵县的嫌疑对象陈某某夫妇。民警立即驱车赶赴茶陵县,在陈某某的家中将仍在继续行骗的夫妇二人抓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案例3
47.5万元
购买口罩的爱心款被骗!
“行动!”2月6日上午11时,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某住宅楼道内,在汕头警方的配合下,湖南省新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们悄然对该住宅楼形成合围,犯罪嫌疑人周某杰在其家中束手就擒。
至此,新宁公安经过6天7夜的侦查,跨越千里追捕,成功破获了一起涉案金额40余万元的巨大电信诈骗案。现场扣押银行卡、手机、平板电脑等作案工具,成功止付涉案资金13万余元,冻结涉案资金14万余元。
“我被骗了47.5万元,这可是我们对武汉的‘爱心款’啊!”1月31日凌晨0时10分,报警人储某惊慌失措地冲进新宁县公安局一渡水派出所。
据悉,储某是湖南省山东商会成员兼采购员,曾在某微信群内发布过购买需求,并数次成功地购买过口罩。此次,储某如往日一样,再次在微信群中发布了购买10万个N95口罩需求,一个微信名为“顺其自然”的网友主动找到储某,一场精心布置的骗局悄然展开……
“顺其自然”称其为生产口罩厂商,并存有储某所需求的N95口罩现货,同时主动向储某提供了厂商的相关“证件”。
见“顺其自然”提供的“证件”齐全,加上之前在微信群内又有数次成功购买的经验,储某放下了心中警惕,于1月30日7时至23时,向“顺其自然”提供的账户上多次转账,累计转账金额达到47.5万元。在收到储某转款后,“顺其自然”随即电话关机。
接案后,刑侦大队即刻成立专案组,迅速开展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后立即前往广东汕头开展抓捕。
目前,周某杰因涉嫌诈骗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加大对未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周某乐、周某滨追捕力度,该案相关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提醒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长沙市公安局副局长韦树恒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抓获涉疫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32人,破获刑事案件18起,治安案件41起,串并带破全国各地案件150多起,追赃挽损资金260余万元。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有虚假售卖口罩诈骗、伪装公益捐款诈骗、冒充老师骗取学费三类。
警方提醒,购买防护用品或药品,一定要通过正规的网购平台或线下药店购买;爱心捐助,一定要认准官方渠道;收到缴纳费用的通知,一定要通过拨打电话等方式与老师取得联系,核实真伪;收到亲朋友好友利用疫情借钱的信息,一定要与本人多渠道确认,切勿匆忙转账。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疫情信息,不轻信、不造谣。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卜岚 通讯员 尹建国 杨坚
严惩
假卖口罩?批捕!
2月14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周某、谭某批准逮捕,此案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长沙县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2020年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谭某利用疫情期间民众对口罩需求的迫切心理,在没有口罩的情况下,通过微信群发布售卖口罩等信息,并配上生产口罩和口罩包装盒的照片,虚拟其有售卖口罩的途径,以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多名被害人对谭某的售卖口罩情况信以为真,并通过支付宝和微信转账方式向其购买口罩。谭某在收到被害人转账付款后,采取推托、拉黑、拒接电话等手段先后4次对多名被害人实施诈骗,累计犯罪金额达4万余元。
经审讯,谭某交待其租用周某微信号、支付宝账号使用,谭某使用其微信号实施诈骗得手后,由周某将微信账号内的现金取现至农行卡内,在长沙县泉塘街道的网点取款。周某从中获利4000余元。
获悉该案后,长沙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指派侦查监督科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检察官迅速赶往公安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指导侦查机关收集证据,提出了具体的指导。2月14日案件移送长沙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材料的基础上,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
当日下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谭某、周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实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批捕,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邓昂 杨洋
责编:刘畅畅
来源:华声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