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17讯(见习记者 邓拓平)近期,由一篇题为《买100平方米的房子只得70平方米,这么坑的“公摊面积”到底怎么来的?》的文章开始,公摊面积再一次成为热议话题。而后,新华社发文《“公摊面积伤民”矛盾亟待求解》把对公摊面积的讨论推上了风口浪尖。
长期以来,公摊面积因其“特色”存在(全世界仅有我国存在公摊面积)一直伴随着争议,购房者认为他们要为此付出更多的购房款,也要付出更多的后续费用,购房者的利益与公摊存在矛盾。另一方面,因为公摊面积对购房者而言没有足够的透明,不少媒体发声,指责公摊已成为开发商牟利的工具,购房者与开发商站在了对立面。在房地产市场,公摊面积引发了重重矛盾,这一积存已久的问题亟需解决。
公摊如何“伤民”?
购房者:方方面面多花钱
目前,在商品房交易市场,买卖双方均以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公摊面积)来计价,购房者除了为家门以内的居住空间买单外,还需为家门外的电梯井、过道走廊、入户大堂、值班室警卫室等公共区域支付费用,在购房者看来,这就增加了购房款。
同时,公摊面积带来的其余费用则更不能忽视,比如,契税缴纳要依据购房款,那么在这一环节,购房者也要“多花钱”;在交房入住后,物业收取物管费,均已建筑面积来计价,那么每月的支出,也会加大;而在一些北方城市,业主甚至要为一部分室外的区域缴纳暖气费。
王子涵(化名)于两年前购置了长沙某小区住宅,“因为公摊面积,在购房时‘多花了’十几万,每个月还要为此多交物管费,如果以后房地产税计算规则也通过建筑面积来计价,那我可能又要多花一笔钱。此外,交房后个人只能够测算套内面积,对公摊面积却无从下手,因此包括我在内的很多业主都对非公摊区域是否纳入公摊有疑问。”
开发商:公摊明细会向购房者公示
购房者:公摊面积“不透明”
广大购房者对于公摊面积的一大不满,在于其“不透明”,测算公摊面积对于购房者来说是一个“不可能任务”。王子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他的购房合同中,对公摊面积的具体面积有说明,但并未明确指出公摊范围。
对此,从事多年房地产销售工作的韩立阳(化名)向记者作出了说明:“一般在购房合同的《附件2》中,会表明公摊面积的计算方式。此外,每一套房的公摊面积,在预测绘报告和实测报告都会有明确的数据,这是由房管局下设的测量大队或第三方机构测量后计算的数据。在房地产项目销售时,勘测成果表会有公示。公摊的具体面积,在销售环节也会有楼层面积对照表公示给购房者。如果在项目销售案场没有看见文件,可以提出意见,要求查看。”
长沙某住宅项目的勘测成果表
长沙某住宅项目楼层面积对照表
记者走访多个售楼处发现,相当一部分销售案场,并没有将公示区设置在显眼区域,或者没有进行公示,多数来到售楼处的购房者仅能通过置业顾问口头表达来知晓公摊面积大小,一部分购房者则可以通过印在户型图上的建筑面积和套内面积数值计算得出公摊面积,但均无法明确了解“摊”在了哪些地方。
现场一些购房者表示,开发商在这一环节的疏漏或者无为,让他们觉得这是在“有意隐瞒”。对此,部分楼盘现场工作人员给出回复:“基本上没人看这些文件,而且很多人也看不懂,不如腾出空间。”
公摊成为开发商“牟利工具”?
销售人员:在公摊上做文章无‘性价比’
此前,无论是一些媒体报道还是购房者的认知,都把开发商当成了公摊面积大小的拍板人,“主流意见”认为,开发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可以在公摊面积上大做文章,获取更多的利益。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样的观点并不正确。
在房地产建设行业工作多年的许和(化名)介绍到:“产权面积约等于建筑面积,具体数值会由房管局方面安排下设的测量大队(或相关第三方机构)对产权面积进行测算,报建阶段和房屋建成后各有一次,需两者无误并一致。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分别是多少,在测绘报告中一清二楚。对于开发商来说,想在这上面(公摊)做文章几乎不可能。所以,即使是一些不良开发商,也不会通过公摊面积牟利。”
韩立阳表示:“站在设计院的角度,公摊更小意味着设计方案更优秀,高水平设计师会在这方面有追求。开发商也希望公摊尽量小一点,因为得房率高的房子更好卖。同时公共区域的装修开发商也要掏钱,公摊变大意味着开发成本上升,尤其是售卖毛坯房,在公摊上做文章将毫无‘性价比’可言。况且,一套房的总价是固定值,在购房环节,公摊面积并不会让买家‘多花钱’,但购房者很容易误解为开发商通过公摊多赚钱,过大的公摊会影响到销售业绩。当然,公摊的确会增加购房者的后续资金投入,这一点不可否认。”
业主为公摊面积缴纳物业费、暖气费
律师:公摊的存在有不合理之处
据湖南中楚律师事务所律师罗伊丽介绍,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摊必须控制在哪一范围之内。经了解,目前我国仅有《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房产测量规范》中对公摊面积有明确解释,但只提及了公摊面积的计算规则以及对哪些区域应计入公摊面积作出规定,并未对公摊大小作出明确要求。综合业内人士的介绍,可得知广为流传的“多层住宅公摊8%-15%,小高层住宅公摊10%-20%,高层住宅公摊15%-30%”这一说法,源于设计经验,并无法律或政策依据。
针对业主为公摊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暖气费等问题,罗伊丽指出,“公摊面积存在一定的不合理,相关的政策、法规有待完善之处。”此外,公摊区域能够实现创收,比如在电梯内张贴广告能获取广告费,但为公摊买单的业主通常对这类收益的去向不知所踪。经了解,2007年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公司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相关收入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披露相关账目。罗伊丽指出,业主对其有疑虑或不满,可以通过业委会或法律途径维权。
公摊何时取消?
目前没有明确答案
公摊面积的概念起源于香港,随后在内地普及。现在,这一概念在其发源地已被明令取消,在内地也有重庆市按照套内面积计价销售商品房,于是取消公摊的呼声越来越高。
针对公摊取消,社会上存在这样的观点:商品房价格会大幅上升。对此,多名房地产相关从业人员有共同的解释:一套商品房经过核价程序,它的销售总价是相对固定的,取消公摊,从数字上的直观体现是一套房单价上涨了,事实上并不意味房价上涨。但部分不了解情况的购房者,可能会产生误解。长沙某住宅项目营销总监直言:“近期一些媒体发声怒斥公摊伤民,这本来是好事,但部分记者缺乏专业知识,在报道中作出了错误引导。希望媒体能够更专业更负责,把公摊的问题说清楚,我相信这样对于推进公摊的取消也是有利的。”
已经在长沙购置住宅的王子涵表示,乐于见到公摊面积被取消,这能让自己少花很多“冤枉钱”,并且能直接打消对车位、人防工程是否被违规纳入公摊的疑虑。正在为首套房奋斗的黄凡则认为,房子的总价不涨就行,公摊取消了,能明确知道自己的购房款都花到哪些地方,心里会舒服很多。
公摊何时能取消?这个问题目前还没有答案。但既然这个痼疾已经侵害到广大购房者的利益,在舆论上对一些诚信经营的房企开发商也造成了冲击,那么问题势必要尽快解决,给房地产市场添一分公平。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