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突出问题,衡阳市人民政府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雷霆”行动。近期,5家企业因废水超标排放受到严肃查处,其中南岳污水处理厂因污水直排被环保部门查处并移动至公安和检察机关。
2017年3月1日至3月7日衡阳县环保局在检查和监测中,发现衡阳县恒兴花岗石厂、衡阳县顺发石材有限公司、衡阳县鹏程陶瓷原料有限公司和衡阳县明新陶瓷原料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的废水超标排放。
衡阳县环保局责令该4家企业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要求2家石材加工企业进行整改的同时,分别处以2万元处罚;对2家陶瓷原料加工企业因“私设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分别责令停产整治10天,处罚款5万元,并在全县范围予以通报。
目前,该4家企业废水处理设施已完成整改,2家私设排污口企业已完成封堵,且罚款和停产措施执行到位。
3月11日,有群众举报南岳区污水处理厂溢流管污水直排。南岳区环境保护局获悉此消息,迅速派出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当场责令该厂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置,并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经查明,该厂溢流管污水竟然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厂外龙荫港中。
衡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办公室主任何志勇告诉衡阳新闻网记者,南岳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是因环保设施未正常使用造成的,南岳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厂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并已将该案移送至南岳区公安分局和南岳区检察院,待相关部门调查清楚后,再对其运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衡阳市环保局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拨打投诉举报热线电话12369,提供环境污染问题线索。
责编:金灵
来源:衡阳全搜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