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两名副处级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挨处分

2016-12-21 06:4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刘燕娟] [编辑:印奕帆]
字体:【

两名副处级干部未如实报告个人房产挨处分——

领导干部必须如实

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记者 张斌 刘燕娟

岳阳市两名副处级干部,因为没有向组织如实报告个人房产,都挨了处分。连日来,该两起案件经中国纪检监察报和省纪委三湘风纪网曝光后,引发关注。

“对组织必须忠诚老实!”

被曝光的这两名副处级干部,分别是湘阴县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原校长廖树清、湘阴县政协原副主席甘灵杰。

其中,廖树清违反组织纪律,2014年、2015年,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隐瞒应当报告的房产534.86平方米。12月初,岳阳市纪委给予廖树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灵杰在担任湘阴县政协副主席期间,2015年违反规定未如实报告本人和其配偶拥有的房产面积79.62平方米,并存在其他违纪问题。11月下旬,岳阳市纪委决定给予甘灵杰行政记大过处分;市委组织部决定在湘阴县政协换届选举中对其取消提名资格。

“对组织必须忠诚老实!”记者采访发现,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开展执纪审查时,把核实违纪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视为关键一环,抓早抓小。对故意虚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该市一律严肃查处。

领导干部要报告哪些个人有关事项

上述两案件被媒体曝光后,不少读者都想了解案件背后的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究竟要报告些啥?

12月20日,省纪委官方微信公众号“三湘风纪”发出消息:依据《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应报告的共有14项。

其中,与领导干部婚姻家庭情况有关的有8项:1、本人的婚姻变化情况;2、本人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情况;3、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4、子女与外国人、无国籍人通婚的情况;5、子女与港澳以及台湾居民通婚的情况;6、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7、配偶、子女从业情况,包括配偶、子女在国(境)外从业的情况和职务情况;8、配偶、子女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而与领导干部收入有关的有6项:1、本人的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2、本人从事讲学、写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3、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情况;4、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包括股权激励)、期货、基金、投资型保险以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的情况;5、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的情况;6、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的情况。

“三湘风纪”公众号还透露,不少省份在报告表的“投资情况”方面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增加了保险、银行理财的内容,余额宝、招财宝、理财通等网络理财产品也不能漏掉。例如,安徽省就规定,7天、14天或者半年的长、短期理财产品都必须如实填写;投资型保险中除纯保障或消费型保险产品如意外险、车险、责任险、医疗险、重疾险外,其他保险都必须填写。而随着个人资产转移途径的多样化,为了及时监督、跟进,个人信息填报制度也会越来越精细化。

不如实报告,后果很严重

领导干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可不是小事,后果很严重。“三湘风纪”公众号表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1、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2、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3、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同时,《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第十七条也明确,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1、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的;2、不如实报告的;3、隐瞒不报的;4、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的。不按照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同时该事项构成另一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合并处理。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看似“小毛病”,反映的却是党员干部对党不忠诚、不交心的大问题。随着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抽查比例不断扩大,以及“凡提必查”等措施的落实,对隐瞒欺骗组织行为加大了查处力度,问责的力度也不断加强。

责编:印奕帆

来源:华声在线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