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CCTV中国(湖南)法治人物:李兰青

2015-11-23 11:45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作者:记者 龚化 通讯员 李小溪] [编辑:张刘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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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人物前三甲

【姓名】 李兰青

【职务】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

【推荐单位】 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

颁奖词

很多年以后,当我们回顾湖南司法改革的历程时,会想起郴州检察院,会记住李兰青。顶着压力前行,是所有改革者都无法回避的一个沉重包袱,李兰青用一个弱女子的肩膀扛了起来。大道纵横,虽千万人吾往矣。她用这段奋不顾身的经历告诉我们,司法改革责任制的另一种担当。

李兰青在帮助干警们解决难题。 记者 赵持 摄

在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人们总能看到一个忙碌的身影:她在检察战线上奋斗了29年,秉持“什么事都要当行家里手”的座右铭,年近50岁却充满激情活力,被同事们称为“永远18岁”。

她刻苦钻研,甘于奉献,被誉为全省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的“铺路石”。

同时,她又是一位富有慈爱之心的“爱心天使”,连续18年为多名贫困小学生送去关怀与温暖,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她就是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兰青。■记者 龚化 通讯员 李小溪

主动请缨

甘当改革“铺路石”

“我负责内设机构整合工作,‘硬骨头’我来啃!”

2013年3月26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确定苏仙区检察院为全省检察改革唯一试点单位。

这个消息像长了翅膀一样在全省检察系统传开。在别人眼里是一份莫大的荣耀,而在苏仙区检察院,这是一副只能成功不许失败的千斤重担。

苏仙区检察院改革分为内设机构整合和人员分类管理两部分,其中难点是内设机构整合,将17个内设部门整合为7个。这绝非简单的物理性的“拆解重组”,而是凤凰涅槃式的“全盘洗牌”,真正实现机构科学设置、科学管理的全面提升。而这千头万绪的工作中,内设机构整合成为苏仙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最难啃的硬骨头”。

“我负责内设机构整合工作,‘硬骨头’我来啃!”李兰青主动请缨。

取经学习

构架理论支撑

取“他山之石”攻苏仙检察改革之“玉”

接受任务后,李兰青购买《检察改革措施研究》、《检察改革的新探索》等有关检察改革书籍,学习消化法学理论界关于检察机关机构职能和设置的学术观点。但仅有理论知识还不够,还需要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取“他山之石”攻苏仙检察改革之“玉”。

2014年3月3日晚,已休息的李兰青接到通知:第二天去长沙向省检察院领导汇报改革工作。情况突然,要临时撰写汇报材料,还要将所有改革资料校稿并汇编成册。于是,李兰青独自开车出门,连夜赶往办公室,打开电脑,一直加班至第二天早晨,硬是将汇报材料和汇编成册好的十六本改革资料准备完成。

13个月的日日夜夜,经过认真筹备、多方调研、全面论证,李兰青制定了《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实证分析报告》、《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岗位职责及素能表》,编制了《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及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资料汇编》,准备好了内设机构整合所需要的理论支撑、方案设计和制度体系。她制定的《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改办评价为全国各地检察改革方案中最科学、最可行的方案之一。

亲力亲为

化解改革阻力

“检察院是我们的家,我们相互之间都是家人,家人就要相互理解和支持。”

2014年4月26日,苏仙区检察院根据《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方案》进行了公开竞争上岗,选出了7个部门负责人,另有10个部门负责人卸下原有职位。部分人员存有抵触情绪,有人把怨气直接撒在李兰青身上。“都怪李兰青搞整合,凭什么把我退下来?”也有人开始唱改革“衰调”:“改革不但没好处,反而把位置改没了”。 “人心一定要稳,否则会影响改革的推进。”李兰青看到了改革潜伏的“危机点”。

“检察院是我们的家,我们相互之间都是家人,家人就要相互理解和支持。”“您这次退下来有委屈,但这是党组研究并公开竞争上岗的结果,希望您以改革大局为重。”李兰青开始一个个找干警谈心谈话,谈一次不行就谈第二次,直到干警理解支持,就这样逐步稳定人心。

有一位参加工作多年的老科长,因为竞争上岗没选上,存有心结,多位领导找他谈话都没效果,始终对机构整合耿耿于怀:“我进检察院几十年了,资格最老,凭什么让年轻人代替我的位置?”在一个星期六,李兰青买了水果,敲开了这位老科长的门。“星期六了,特意来看看您,这次主动让贤为改革作出牺牲,人民会记住您的贡献。”李兰青首先就说明来意,并肯定了老科长为改革作出的让步,之后又讲解了改革试点工作对检察院的重大意义。老科长看到李兰青如此诚恳,也敞开心扉,还留李兰青在家吃晚饭,两个人聊了3个多小时,所有心结和不愉快就这样烟消云散。

成效斐然

改革获省市肯定

“苏仙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李兰青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应有贡献,是改革试点工作的‘铺路石’。”

至今,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按照内设机构整合后,全新模式运行了18个多月,取得了“两精简、两理顺、三加强”的效果:精简了内设机构和部门负责人;理顺了办案关系,理顺了内部管理机制;加强了办案一线力量,加强了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加强了执法服务的延伸。2014年5月20日,郴州市市委书记向力力,市委副书记、市长瞿海在《关于苏仙区检察院内设机构整合与人员分类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肯定了郴州市苏仙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6月5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以专报件形式全文刊发苏仙区人民检察院改革工作,向全省检察系统推介苏仙改革试点工作经验。6月5日,省委办公厅以简报形式刊登苏仙区检察院检察改革试点工作经验,高度评价了该院检察改革取得的成绩。

李兰青终于成功“啃下硬骨头”。在郴州市检察院主要领导眼中:“苏仙区检察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李兰青付出了巨大牺牲,作出了应有贡献,是改革试点工作的‘铺路石’。”

从检二十八年,李兰青永远是“18岁的干劲、18岁的心态”。 记者 赵持 摄

她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却被选作带头人,主导了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试点工作。

初见李兰青,笑容和煦,言语温和。她也没有印象中改革者铁腕决绝的面孔。

但在同事们眼里,苏仙区人民检察院的改革试点工作,只有她来做。

她究竟有何过人之处?

多面手

18岁的干劲、18岁的心态

“我当时就告诉自己,我不要做‘门外汉’,我要当‘行家里手’!”

翻看李兰青从检28年的历史,只有一个感受:多面手。

1987年,李兰青调入苏仙区人民检察院,从最普通的办公室文员干起。

“我当时就告诉自己,我不要做‘门外汉’,我要当‘行家里手’!”李兰青笑着回看当时年轻的自己。她悄悄将同事的工作方法一点一滴记在眼里,落到纸上。又跑书店买来公文写作指南,向书本学习。遇到不得要领的时候,红着脸向领导同事请教。

通过不断实践,很快她就能轻松胜任文员工作,而且掌握了办公室其他工作技能。在从事文员8个月后,她甚至游刃有余地肩负起办公室的后勤保障工作,之后又承担起会计、工会和妇委会工作的重担。

由于表现出色,入院不到2年的李兰青走上了办公室主任的岗位。

1999年,李兰青从办公室主任调整到公诉科副科长,第一次接触检察业务工作。虽然她是检察院的老同志,在检察业务上却又是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李兰青还是那句话:“我不要做‘门外汉’,我要当‘行家里手’!”

一到公诉科,她就放下副科长身段向一名从事公诉工作20多年的老干警“拜师学艺”。下班后等到其他同事下班回家后,她就躲在自己办公室,对着案卷边斟酌边研究边学习,经常加班到深夜。就这样,李兰青凭着这股“牛劲”,很快独当一面。

第二年,她成功办理了当年辖区内职位最高、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坳上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受贿案。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市两级检察院的高度评价。在这个光荣的岗位上,李兰青先后承办420余件公诉案件,无一出错,藉此荣获“郴州市十佳公诉人”称号。

2009年,李兰青提拔为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分管新闻宣传工作,又一次涉足一个全新的领域。为了提高自己的新闻写作能力,她自费订阅了《新闻宣传》、《写作》、《文秘工作》等刊物,从书本中汲取营养,像之前一样,“生手”变成了“熟手”,“熟手”变成了“行家里手”。她撰写的《一个建设局长的买房经》荣获2011年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文稿,采写的长篇人物通讯《检察官女汉子》在检察日报发表,组织拍摄的新闻电视片《检察院的不老兵》在郴州新闻联播栏目专题播放。2012年李兰青担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她立足自己岗位,创新性的开展“廉政建设五精法”(廉政思想建设精准、廉政制度建设精细、廉政学习建设精致、廉政文化建设精品、会务接待精简)在全区推广。

苏仙区人民检察院在一次总结表彰会上针对每年只评1人的“苏仙区检察院杰出贡献奖”李兰青进行表彰时,应邀参加会议的苏仙区区委书记彭生智对李兰青作出评价:“李兰青同志干一行爱一行,具有两个‘永远18岁’,18岁的干劲、18岁的心态。”从此,“永远18岁”女检察官李兰青在苏仙区广为流传。

热心肠

检察院里的“小巷总理”

因为什么事她都会“理”,所以大家都叫她“总理”。

“‘总理’,有个案子想找你商量商量;‘总理’,这篇稿子帮我斧正斧正;‘总理’,最近工作压力好大,我们聊聊……”

检察院怎么会有个“总理”?苏仙区检察院确实有个“总理”,她就是李兰青。因为什么事她都会“理”,所以大家都叫她“总理”。

李兰青担任政工室主任之初即提出“人文关怀,快乐工作”的理念,为营造干警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她亲自收集购买各类图书2000多册,建立郴州市第一个检察机关图书室;收集干警摄影作品40多幅,建立“苏仙干警廉政摄影长廊”;收集全院每名干警笑脸留影,建立“苏仙干警笑脸墙”。她对全院干警的生辰日期倒背如流,一到干警过生日,都会精心准备一张贺卡和一束鲜花送上祝福。每当干警家有红白喜事,她都安排专门人员上门帮忙,自己也前后奔走,亲自张罗。

大家还记得,2014年的一个晚上,一名已怀孕7个月的女干警突然出现先兆性流产症状,由于家住长沙,身边无人照顾,人生地不熟的她焦急万分,疼痛难忍,这时她首先就想到了李兰青。当李兰青接到电话时正吃晚饭,立即放下碗筷,开着自己的车火急火燎赶到这名女干警的宿舍,将她带到医院,垫交医药费,扶着她看医生,安排好住院手续,所有事情安顿好后,李兰青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已经是凌晨2点多钟了。

大家也记得,已退休女干警李喜珍因突发脑血栓昏倒在地,当时李喜珍老伴和孩子正好都在深圳,还是李兰青及时将她送到医院。

送温暖

7名孩子的“检察官妈妈”

“是您给了我人生的希望与温暖,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

李兰青是个热心肠的人,她说自己“最见不得孩子受苦”。近年,她先后为7名家庭贫困的留守儿童送去爱心——资助他们上学,给他们买新衣服和学习用具,被称为“检察官妈妈”。

2014年9月29日,在国庆节来临之前,李兰青带着她给孩子们准备的新书包、文具盒、足球等学习文娱用品来到苏仙区栖凤渡镇岗脚村岗脚小学。这里,有她的4个“孩子”。

早在1996年,时任苏仙区检察院妇委会主席的李兰青从苏仙区妇联了解到,街洞煤矿小学生李某由于父母双双下岗、家庭贫困而面临辍学。她马上将李某的学费承担了起来。从那时开始,她每年都会从自己微薄的收入中拿出一部分来支助贫困学生和留守儿童。

2010年,她主动联系苏仙区栖凤渡镇岗脚小学,承担起4名家庭贫困学生的学费开支。2013年,她又将苏仙区坳上镇中心完小3名贫困小学生揽入怀中,承担起他们的学费。每到开学时间,她会为这些孩子们精心挑选礼物。从书包、文具到羽绒服、棉鞋、手套等御寒衣物,事无巨细。

“是您给了我人生的希望与温暖,给了我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这是一个留守儿童写给李兰青的信中的话。信件的开头,她被孩子亲切地称为“检察官妈妈”。

记者手记

甘愿奉献

“舍小家为大家”

先行者要敢于担当;践行者要脚踏实地;燃灯者要源自内心。

李兰青做到了!她的责任担当来源于坚定的法治信仰,她的改革创新来源于专业素养,她的无惧无畏来源于仁爱之心。

她说,改革最大的困难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当中,融入到奔涌激荡的法治洪流当中去。

制度的作用是示之以范,成败却维系于人心。女检察官李兰青的温柔一刀,同时也让我们看到了郴州检察系统的共同价值观:改革试点成功的背后,是无数甘做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检务工作人员。

让我们向这些检务改革试点的奉献者们致敬!  

责编:张刘薇子

来源:华声在线-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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