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无处可遁

2014-04-23 09:49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 周小雷] [编辑: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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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恶劣,贻害无穷,要加大打击力度,让其无处可遁。”4月22日下午,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杨金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新闻敲诈等违法行为表现了深恶痛绝之感。

  杨金鸢说,目前,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冒充记者,借新闻报道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同时,新闻队伍中个别害群之马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寻租,颠倒黑白炮制假新闻。这些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影响了新闻工作的权威性,抹黑了新闻报道的公信力,损害了新闻媒体的话语权,我们要坚决予以整治和清除。此次中宣部等多个部门联合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专项行动,就是为了正本清源,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原新闻工作的公信力和纯洁性,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打铁还需自身硬。杨金鸢说,为纯洁新闻队伍,全省广播电视行业新闻从业人员都进行了职业道德培训,在省内主要广播电视新闻栏目中公布了举报投诉电话,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省直主要媒体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如湖南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与新闻从业人员签订了《拒绝新闻敲诈承诺书》,同时还明确规定,除省里安排的统一行动外,所有采访活动不能要求或接受对方安排吃、住、行,记者要“吃自己的饭,开自己的车,住自己的房”,杜绝红包新闻、人情新闻和任何其他涉及利益输送的新闻。

  “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事,一定要建立良好的长效机制,让制度管人。”杨金鸢介绍,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加大对广播电视新闻采编队伍的管理力度。一是要加强编辑记者的教育培训。每年要组织编辑记者开展2次以上集中培训,突出新闻价值观的教育培养,提高编辑记者综合素质,避免因知识结构缺陷和业务能力不足导致导向偏差。对尚未取得执业资格的编辑记者,要加强业务集中培训,督促其尽快取得执业资格。二是要把好准入关口,严格持证采访制度,不得派遣无新闻记者证的人员单独执行采访任务,不得派临时人员采访。同时要将执业资格作为聘用编辑记者的必要条件。三是继续深化长效机制,严格规范新闻采编播流程各个环节,强化审核把关,坚决不让假新闻有生存的空间。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于“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违法行为,呼吁全社会一起进行抵制和打击,积极举报违法事实线索,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放任和姑息。对于行业内的职务违法行为,除了追究当事记者编辑的责任,同时也将严格追究媒体负责人的管理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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