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小伙被父亲赶出家门 结伴抢夺被抓

2014-01-24 09:01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洪会强 通讯员李勉 冯刚] [编辑:周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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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皓在指认作案现场。洪会强/翻拍

  株洲晚报1月23日讯(记者洪会强 通讯员李勉 冯刚)昨天上午8点半,一位年轻男子坐在荷塘区茨姑塘派出所内,吃着民警送来的米粉。他脚上穿着一双没有鞋带的运动鞋,左脸上有两块新伤疤。才吃了两口,他就把筷子放下,看得出,他没有一点胃口。

  年轻男子叫王皓,20岁,湖北人,因涉嫌与同伙抢夺4次、抢劫1次,被警方抓获。“都是我爸不怎么管我造成的。”说起作案原因,他这样回答。

  【背景】

  父母离异后 被父亲赶出家门

  王皓的父母很早就来株洲打拼,开了个服装加工厂,生意很不错。王皓和其他3个兄妹,一直跟着父母在株洲生活。原本一家人的生活挺美好的,可在他六七岁时,父母因为感情不和离婚,他和一个姐姐被判给父亲。

  后来,忙于生意的父亲又组建了新家庭,父亲、继母和王皓的关系也越来越糟糕。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王皓开始在学校里打架。每次学校要请家长,母亲都以王皓判给了父亲为由不去,而父亲知道后,就对王皓一顿揍。

  初三还没有读完,王皓就辍学了。父亲让他到自己的服装厂工作,每月给他一定的工资,可王皓因为和继母的关系不好,不愿意去。父亲拿他没办法,在他16岁时,将他赶出了家门,一同被赶出去的还有他的一个姐姐。

  这以后,王皓就在外面租房住,偶尔打点零工解决温饱问题。到现在,王皓的手机里,除了他一个姐姐的电话和肖峰(本案另一个嫌疑人)的电话号码之外,再无其他联系人。“在外打工很难,不想和我爸联系,这几年我的日子很不好过。”王皓说。

  【作案】

  假装买烟买槟榔 看到老板拿出货来就抢

  辍学一年后,缺钱用的王皓因盗窃被判10个月有期徒刑,于2012年4月释放。

  去年,喜欢上网的王皓在网吧玩电游时认识了同样喜欢上网的肖峰。肖峰,今年17岁,父母也离异,除了没有前科之外,其他的经历都与王皓相似。两人很快成了朋友,开始一起租房住。

  去年11月的一天,两人在网吧玩了一天出来后,路过合泰地区一个小卖部。肖峰说起一个朋友“跑槟榔”、“跑烟”的事情(两人合伙到商店装成买烟或槟榔的,等老板取货后,一人拖住老板谈价,一人趁机将烟或槟榔抢走,随后两人一起逃跑,将槟榔和烟卖钱),“我们要不也试试?”肖峰提议。

  当晚,两人来到上述小卖部,佯装要买一条蓝色硬盒芙蓉王烟。老板将烟拿出来后,肖峰趁机将烟抢走,王皓也跟着逃跑。两人随后将这条烟拿到礼品回收店,换取280元钱上网、吃饭。

  两个月内,两人用上述方法,在合泰地区、茨菇塘派出所辖区又先后作案4次,每次都是抢一条蓝色硬盒芙蓉王烟。

  【抓获】

  作案后连续三天躲在出租屋 一出门就被警方抓获

  今年1月18日晚上,两人来到麻园旧货市场附近的一个小商店作案。看到老板追出来,两人逃到一个小巷子内。

  王皓看到商店老板紧追不舍,随手捡了一根木棍,和老板打了起来,左脸因此受伤。整个过程,被吓到的肖峰一直没动,随后被老板扭送到茨菇塘派出所。逃跑后的王皓则回到出租屋,因害怕被民警抓获,他一连三天都不敢出门。21日,王皓准备出去买点东西吃,结果被民警抓获。

  姐姐:“即便是爸爸不对,你也不能这样做啊”

  昨天上午9点半左右,王皓的姐姐和姐夫来到派出所。看到弟弟的那一刻,王皓的姐姐就哭了。“爸爸不管你和我,可即便爸爸做得不对,你也不能这样做啊。”面对姐姐的数落,王皓双手抓着衣角沉默不语。

  “你看你现在成了什么样子?你喜欢玩可以,你好好打工,赚一千块钱,就拿出300块去玩,你赚2000块,你就拿出一千块钱去玩,可你为什么要去抢?”王皓的姐夫看到王皓,气不打一处来。

  王皓的姐夫从事建筑行业,收入也不高,现在王皓的姐姐又怀孕了,经济负担就更重了,可他还专门问民警被抢商店的名字和地址。“我去把你抢的商店的损失给赔了,再找老板说说好话,看这些老板能不能原谅你,让你将来获得轻判。”王皓的姐夫说,妻子和这个弟弟最亲,自己不想让她伤心。(王皓、肖峰均为化名)

责编:周舜

来源:株洲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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