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通讯员 刘哲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首次将普通高中招生全面纳入专项行动,贯通义务教育与高中阶段治理链条,形成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降温“择校热”,引导学校回归育人本源,让阳光招生将从“专项行动”走向“常态治理”,切实筑牢教育公平底线。
全学段升级发力,构建阳光招生长效机制
与以往相比,2026年专项行动的覆盖范围从“义务教育”拓展到“普通高中”,明确要求“严禁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与去年印发的《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形成政策合力,形成了覆盖中小学全学段的阳光招生体系。
在治理方式上,行动从“单点整治”转向“系统综合治理”。以往专项行动重在排查问题、叫停违规行为,今年更注重将规范行为转化为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公平公开、规范透明、监管有力的常态化制度安排。《通知》将前两年实践证明有效的“省级审核备案制度”“招生入学热线公开”“教育入学一件事”等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有利于各地常态化长效化规范招生入学管理。
此外,治理方式从“单点行动”转向“系统治理”。过去侧重于对招生环节的规范,今年统筹推进资源前瞻布局、招生行为规范、均衡编班管理、风险防控保障,构建起覆盖招生全流程、全要素的系统治理框架。《通知》在延续规范招生行为的基础上,新增“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和“加强风险防范工作”两大任务,要求各地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定期摸排办学条件,并前置排查学校关停风险、加强廉洁风险防控,形成了从资源保障到过程规范、再到监督问责的完整政策闭环。
聚焦关键环节,精准破解招生突出问题
围绕招生全流程规范,此次专项行动明确提出八项重点任务,全方位堵住违规漏洞、保障公平公正。
其中,针对普通高中招生领域的突出问题,此次专项行动作出针对性规范,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遏制恶性竞争。
在严格属地招生方面,明确要求部属高校附中、省属高中、设区的城市高中,一律不得违规面向县域掐尖招生,切实保障县域普通高中发展空间;在规范指标到校方面,落实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的政策,严禁以指标到校名义变相跨区域抢生源,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惠及薄弱学校;在严查违规手段方面,首次将“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等变相提前招生行为列入禁止清单,严禁收取“择校费”“意向金”,全方位封堵违规漏洞。
与此同时,专项行动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破解家长“入学焦虑”。
今年专项行动进一步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实施均衡编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并落实“三个公开”:方案公开,提前向家长公布编班原则、程序和师资配备;过程公开,邀请家长代表、责任督学现场监督,鼓励电脑随机派位;结果公开,编班结果第一时间公示且保持稳定。相关部门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变相设立重点班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附:专项行动八项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资源前瞻布局。建好学龄人口预测数据库,精准分析研判各学段各年度基础教育学位余缺状况,进行学位预测预警。
二是严禁各类违规招生。中小学严禁违规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意向登记”“预录取协议”“保底录取协议”“分班保证协议”等名义变相提前招生。
三是严格规范特定类型招生。全面实行特定类型招生省级审核备案制度。严禁任何地方、任何学校未经省级批准,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创新人才早期培养项目名义开展特殊招生。
四是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学校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
五是保障重点群体公平入学。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人口集中流入地区要持续加大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和招生计划。因地制宜制定多孩子女义务教育“长幼随学”具体实施办法。
六是加强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各省要指导市、县加快建立招生入学信息集中发布机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要明确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七是深化“教育入学一件事”。加快推进户籍、房产、居住证、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的互通共享。制订“教育入学一件事”办事指引清单,线上业务办理实现报名、审核、录取等“一网通办”。线下业务办理简化表格填写和证明材料提交,实现“只进一门”。
八是加强风险防范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风险排查机制。前置排查学校办学情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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