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禁摩"进入倒计时 城区将"规电"、"限货"

2009-04-14 00:00 [来源:湖南在线] [编辑: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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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在线4月14日讯 (记者 文新征) 长沙市政府今天在麓山宾馆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即将实施的《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的有关情况向媒体进行通报。

   城区将“禁摩”、“规电”、“限货”

   据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介绍,《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于2009年3月26日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将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若干规定》主要针对长沙市城区范围内的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货运机动四类车辆的通行进行了规范,长沙城区将实施“禁摩”、“规电”、“限货”。

  5月1日起 禁止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通行

  发布会上,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余冬阳引用交警部门的统计数据分析说,2006年以来,长沙市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的40%和45.3%。2007年以来,长沙交警部门查处摩托车等各类违法行为达35万起,扣留违法摩托车10多万台。因此,在城区禁摩,有利于减少交通事故。而统计表明,已经实施了禁摩限制措施的城市,其交通秩序均有明显好转,交通事故数均大幅下降。

 据悉,长沙市政府将拿出专项资金对提前报废的摩托车进行补偿,已登记注册的城区号牌摩托车符合条件的,可在5月1日前申请提前报废,车辆手续不全的,按规定补办手续后,也可申请办理。

  5月1日起,长沙将禁止摩托车在中心城区通行。禁摩区域内包括:湘江以东的湘江路、栖凤路、车站路、长善路、京珠高速、湘府路合围区域内(含边界道路)和湘江以西的潇湘大道、二环线合围区域内(含边界道路)的道路上通行。同时,还禁止摩托车在芙蓉北路的浏阳河桥至北二环路段、芙蓉南路的湘府路口至韶山南路路口路段和橘子洲大桥、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上通行。

 94.5%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

 通报会指出,长沙市目前电动车保有量达到50余万台,而且每年以12%左右的速度在增长。2006年、2007年两年,长沙电动车交通事故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市总数的18%和9.5%。07年来共查处各类电动车上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68.5万起,占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91.4%。最为关键的是,目前长沙50余万台电动车中,有94.5%的电动车不符合国家明确界定的电动自行车标准。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实施后,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后方可上道行驶,5月1日后买电动车将不再上牌,10月1日起,禁止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交警部门同时提醒,市民也不要一窝蜂赶在5月1日前买电动车,因为长沙市区的电动车实行总量控制制度,今后还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限制和管理。

  限制货运机动车的区域扩大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对货运机动车的通行也进行了规定,余冬阳指出,长沙市城区目前在夜间经常可见潲水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招摇过市,甚至白天也偶尔可见,这些车辆车况、车容差、噪声污染大,且无牌无证居多,经常引发交通违法和事故。同时,部分重型货车在白天闯禁行驶、超速超载等违法现象比较普遍,严重影响了城区的交通畅通和交通秩序。

  据悉,长沙市从1999年起就实施了夜间货运制度,但近年来,城市规模日益扩大,原来允许货车通行的城郊已成为城区,二环线即二环以外的部分道路也成为城市主干道。因此,长沙市决定相应扩大限制货运机动车的区域,并继续在市区实施分区域、分车种限时货运政策。

 公交优先 方便市民出行

  出席发布会的长沙市副市长何寄华坦言,“禁摩”、“规电”、“限货”是一项系统工程,艰巨而复杂。规定实施后,不仅影响到数十万人的出行,城区的物流体系,还影响到一些依靠摩托车维生的人的就业,因此,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全社会通力配合,在新规实施过程中要注重人文关怀。

  长沙市政府承诺,将要求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根据“禁摩”后的实际情况,进行新一轮的公交线路优化调整,增加公交线网的覆盖面,并延长部分公交线路的营运时间,以方便市民出行。

  附:相关法规

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

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规范市区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通告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区域道路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

长沙市城区电动车备案登记管理办法

长沙市城区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法

长沙市城区摩托车提前报废及其补偿办法

长沙市城区货运机动车通行管理办法

 

责编:文新征

来源:湖南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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