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消费者筹办"山寨3.15晚会"

2009-02-23 07:53 [来源:三湘都市报] [编辑:文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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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好声与质疑声交织,张洪峰表态:“个人支出控制在5万元以内,我要把晚会办下去!”
“3·15圈”博客访问量已超过75万人次,“最不放心食品”前五名出炉

图片说明:2月21日,长沙,“湖南王海”喻晖(左)与张洪峰上网查找相关线索。对于“山寨3·15晚会”,喻晖表示声援 记者刘晓波摄

    核心提示

    近日,由湘潭民间维权人士张洪峰正在发起筹办的“山寨3·15晚会”进入公众视野。是玩真的还是另有图谋的蓄意炒作?(见本报2月17日A2版和18日A3版)

    在看了本报的连续报道后,“湖南王海”喻晖对“山寨3·15晚会”公开表示声援。22日上午,在喻晖和另一名打假志愿者的陪同下,张洪峰自己掏钱在长沙某超市购买了十多种“问题食品”。在叫好声与质疑声的交织中,张洪峰坚定地表示,“不管怎样,我会把晚会办下去!”

■记者刘晓波

A

避免反诉“湖南王海”为张洪峰“说法”

    2月18日晚,本报新闻热线(0731)4326110接到一个电话,对方手机尾号很特别,是“12315”。这是有着“湖南王海”之称的长沙知名打假维权人士喻晖打来的。“看了你们的报道,我对山寨3·15晚会表示声援……”

    2月21日,长沙街头透着几许寒意。在长沙市劳动西路的一家小宾馆,张洪峰与喻晖相晤。虽说是第一次见面,年龄也相差甚异,一个年近六旬,一个刚三十出头,但两人似乎有着聊不完的话题。多年的打假维权,让喻晖养成了一个“雷打不动”的习惯,无论走到哪里,他总喜欢夹个包,包里装着“维权利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在商家的维权意识都很强,打假者如有不慎,就有可能遭遇法律上的纠纷,甚至被对方反诉。”喻晖结合自己的经历,为张洪峰讲解起了法律条文,并详细解读了民间打假人需要注意的相关事项。“向喻晖老师请教,是因为他在打假领域有自己的独到体会,我不想让自己走太多的弯路。”张洪峰说。

B

买假检测 长沙买下十多样“问题食品”

    因饱受假货之害,从1996年3月15日开始,喻晖便以“民间职业打假人”的身份,踏上了打假索赔的道路。13年来,他“打遍了广东、广西、云南等十多个省市,最远曾涉足甘肃兰州,与他交过手的厂(商)家多达500余家。光湖南,他就“打”了80多个县(市)区,骑坏了好几台摩托车,炼就了一双识假辨假的“火眼金睛”。

    22日上午,根据网友们提供的线索,在喻晖及长沙另外一名打假志愿者黄平国的陪同与见证下,张洪峰在长沙某知名超市花了300多元,购买了十多样在喻晖看来都存在不同问题的“问题食品”。“这些食品都加入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成分,还有的是孕妇、老人、小孩等特殊人群慎用、禁用的,但它们均未标明这些‘禁忌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它们都不得作为普通食品销售。否则,轻则违规,重则违法。”

    下午,带着这些食品,张洪峰返回湘潭。“虽然买的这十几样食品,便宜的几块钱,贵的也才20多块,但与消费者的健康息息相关。”在网上进一步查证后,张洪峰表示,将送到权威部门进一步检测。

C

“3·15圈”博客访问量已超75万人次

    如今,离今年3·15越来越近。“对‘山寨3·15晚会’网友的关注热度一天比一天高”,张洪峰告诉记者,自己和志愿者每周都在进行针对一类商品的调查,为山寨版3·15晚会汇集一部分资料。

    在筹办山寨版3·15晚会前,张洪峰联手搜狐网,在搜狐博客上建了一个“3·15圈”,张洪峰任副圈主。记者进入该圈发现截至22日下午5:30,其访问数已达到752118人次,圈子成员已有182位,不少网友通过漫画、文字等形式,反映自己对假冒伪劣产品的看法,或亲身经历,总帖数达到1176则。调查结果显示,熟肉制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酱腌菜、猪肉名列“消费者最不放心的食品”排行前五名。

    对于自己发起的这场“山寨3·15晚会”,尽管外界依然存在诸多质疑,但张洪峰表示,“自己会坚定地办下去。我个人支出控制在5万元以内,这样不会严重地影响到我的生活质量,太多了也承受不起。”

D

律师说法网上曝光也面临法律风险

    民间人士联合网友发起“山寨版3·15晚会”,并表示“要公开曝光假冒伪劣商品。这样的晚会是否具有合法性和公正性?

    湖南潭州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认为,“山寨3·15晚会”如果要公开曝光被投诉产品和单位,将面临一些法律风险。对于网友和大众的投诉,晚会应承担调查核实的责任。比如,对于产品的鉴定需要综合检验,晚会组织者所进行的送检能否保证其综合性和权威性。还有网友提供的跟拍视频,很可能是一次性拍摄,难以重现的,也不能免除有人为地打击竞争对手而故意造假的可能,其真实性晚会组织者如何进行核实也成了问题。如果不能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就很可能会侵犯企业的名誉权,被追究侵权赔偿责任。

E

利益博弈接受“封口费”涉嫌敲诈勒索

    一再自我宣称旨在“公益维权”的“山寨3·15晚会”,其背后到底会不会暗藏利益交易?组织者会不会趁机收受不良商家的“封口费”?外界对此难免不心存质疑。

    湖南湘君律师事务所彭律师指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个人作为普通消费者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后,可以接受商家的主动赔偿,即双方和解,这是法律所允许的,但这和“封口费”不同。由于“山寨3·15晚会”的打假线索来自网民,所以这时“山寨3·15晚会”组织者就是在替网民和广大老百姓维权,这也是“山寨3·15晚会”受到大家关注的原因。

    彭律师指出,如果在这个过程中组织者接受企业用钱“和解”,就相当于接受了企业的“封口费”,不仅与消法中所规定的打假维权的社会责任相悖,而且如果企业“翻脸”,称收钱者为主动索钱,则可能涉嫌敲诈勒索犯罪。另外,不管是个人还是组织者,只要以曝光不合格产品为由威胁企业向其要钱,都会涉嫌敲诈勒索而承担刑事责任。



   □打假·热线维权

    我们常说吃好喝好,可每天吃喝的,一些质量安全问题总是防不胜防,引发人们“我们还能吃什么?”的疑问。如果你在生活中发现了食品的问题,请拨打本报热线0731-4326110,我们一起来“温习”食品安全的生活案例。


   ■记者李琪 实习生文秀朱微封艳

    本报2月22日讯“过年前从市场上买回的散装贡丸,昨天用来做火锅吃,味道居然是酸的!”号称“能保存半年”的贡丸,才一个月就变质了,家住长沙市蔡锷北路的肖建希奶奶这次较起了真,来到工商所进行投诉。工商所工作人员告诉她,这没有包装的贡丸,既没有购买发票,也没有生产日期等标识,属于三无产品。

    自2007年6月1日起,《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开始实施,水饺、汤圆、粽丸子这类速冻食品必须包装起来才能销售。今天上午,肖建希奶奶向本报反映,市面上仍有许多速冻食品依然在“裸售”。

速冻食品“裸卖”依旧

    记者走访发现,虽然市面上大超市里速冻水饺、汤圆都采取了包装销售,但在一些小超市和农贸市场里,肉丸、鱼丸、贡丸等食品却大多是采取“裸售”。

    在开福区华夏路一个销售速冻食品的摊点,白色的丸子有了绿色的霉点。当记者问店家这是为何时,店家马上不予理睬。位于长沙市东风路的一家超市,一样存在速冻食品“裸售”的情况。许多顾客用手捻着看,用鼻子凑上去闻,而店员也没有进行阻止,并十分肯定的向记者表示,虽然没有包装和日期标识,但这些丸子都是新鲜的,放上一年也没问题。

市民图方便不计较“裸卖”

    从市场上走了一圈,记者发现不只是火锅丸存在“裸售”的现象,类似米粉、馄饨等这类即食食品也都是采取“裸卖”的形式,尤其是在各集贸市场,空气混浊,人流不断,但店主均未对这类食品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正在德雅路菜市场买菜的吴小姐说:“虽然知道这些裸售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大家都这么卖,也只得眼不见为净了。”不少市民表示,自己对“裸售”食品的卫生和质量隐患不清楚,购买“裸售”食品的原因大都是图个便宜和方便。

“裸售”速冻食品可罚3万

    长沙市质监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速冻面米食品行业标准》的实施是为了防止食品在流通环节被二次污染,确保速冻米面食品的安全性。经销商如果销售没有经过包装的此类食品,相关部门可以对其处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条例链接

散装食品也需标明保质期

《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由卫生部2003年7月发布,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范》要求,经营者采购散装食品时,必须向制售者索取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并留存复印件备查。经营者销售的直接入口散装食品,必须做到:销售人员须戴口罩、手套和帽子;销售的食品必须有防尘材料遮盖,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能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必须标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


责编:文新征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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