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赵瞳铱 实习生 肖阳)今天,《湖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在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省生态环境厅介绍,近年来,湖南根据国家要求深入推进重点河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制定出台《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以点带线、以线促面,倒逼岸上城乡各类污染源全面整治。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工作:
全面推进排查整治。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省委书记、省长签发第10号省总河长令,针对长江干流湖南段、湘江、洞庭湖等16个重要干支流和重点湖泊开展地毯式摸排和整治。目前,2024年度重点攻坚的942个排污口已按要求完成整治,重点河湖11553个排污口已完成整治11150个,剩余排污口将在今年按计划推进完成整治。
建立健全监管体系。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规定在污水入河处等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通过标识牌、显示屏、二维码标识等主动向社会公开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加强日常监管,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况纳入管理台账,并进行动态更新。简化入河排污口审批流程,与环评等实行一并论证、一网通办。
加强标准规范支撑。湖南在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基础上,结合现场工作实践,编制了《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溯源技术指南(试行)》、《湖南省入河排污口标志牌树立细则》等5套技术规范,逐步构建起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管”的全流程管控技术体系。
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刘翔介绍,下阶段,湖南将出台《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推进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借助高新技术手段加强入河排污口监测、监督检查,为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全面推进美丽河湖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