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欣然
黑恶势力是危害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
1月6日上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24年以来湖南法院以高质量刑事审判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湖南工作情况,发布6个典型案例。记者现场了解到,利用“保护伞”长期称霸一方的怀化沅陵县某黑恶组织被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被铲除,大快人心。
(该案终审审判现场。)
被告人向某自2001年开始在沅陵县混迹社会,通过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招募李某青、陈某、覃某等大量闲散人员为其管理赌场,形成恶势力团伙,并将部分犯罪所得用于豢养团伙成员。
2004年2月23日,向某指挥数十人持械斗殴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然而,本应受到法律制裁的向某,在公职人员罗某文(另案处理)的庇护下,竟然逃脱了司法打击。
此后,向某团伙在沅陵县社会闲散人员圈子内名声大噪。向某借机大肆吸收成员,扩张势力,形成了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04年至2019年期间,该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长期在沅陵县境内实施多起违法犯罪活动,致1人死亡、3人重伤、多人轻伤。
该组织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纵容,通过与其他黑恶组织相互勾结发展壮大,长期在沅陵县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致使合法利益受损的群众不敢举报、控告,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经济、社会秩序。
(该案终审审判现场。)
依法严惩,是人民法院扫黑除恶的一贯立场。2024年5月31日,省高院对该案进行终审宣判,向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等13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致人死亡的骨干成员李某青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对李某文等5名骨干成员和积极参加者分别判处19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3年6个月至2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该犯罪组织违法犯罪所得及其孳息,依法退赔被害人或者予以追缴。
该案中,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检察机关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起诉,湖南法院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精准打击黑恶犯罪,潜藏蛰伏的黑恶势力被连根拔起,坚定维护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