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
女子称买房“被坑”2万,找自媒体曝光,付款后发现对方仅5个粉丝
富兴时代御城小区外。图/记者满延坤
李女士找的自媒体,目前有5个粉丝。图/网页截图
记者 满延坤 长沙报道
“我买一套房上了两次当,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近日,长沙市民李女士向记者反映,她看中长沙富兴时代御城的一套新房,委托中介帮忙谈价格。李女士在向中介交了2万元诚意金后没买,但诚意金进了开发商账户,转为了定金退不了。事后她想找人“曝光”自己的遭遇,结果向一个名为“道德与法治”的自媒体账号付了5000元后,发现对方账号只有5个粉丝。
12月3日,富兴CFC营销中心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回应称,李女士要求的价格低于公司既定价格,她还是按照协商的流程向公司领导申请。结果在批准下来后她让李女士过来办手续,李女士说不要了,给公司带来了损失。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在中介说了之前的价格后,李女士只是说“太贵了”,自始至终没有说不买。
目前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
女子称“买房上当2次”
11月份,看中富兴时代御城一套194平米的新房后,李女士委托中介帮忙谈价格,“因为中介说可以拿到比售楼部更低的价格”。11月10日,李女士为中介转去2万元诚意金,让中介与销售沟通,争取把价格降一点。
李女士告诉记者,当时销售告诉她,如果价格谈不下来或者不想买这个房子,诚意金可以退;如果价格谈下来了自己想买这个房子,意向金可以转为定金。可是现在,李女士的房子没买,交的2万元也退不了。
记者通过翻阅李女士与中介的聊天记录还原时间线:11月10日上午,李女士与中介沟通要求将价格谈到预期;11月10日16时40分,中介催促李女士办理意向金手续;11月10日16时50分,在价格没谈好的情况下,中介转发“三方商务协议”;11月11日22时18分,中介发消息称“破价太多,维持在之前的价格”;11月12日0时3分,李女士回复“那不行,太贵了”;11月12日15时12分,中介说“预期价格批下来了”;11月12日19时17分,李女士回复“不买了,还要考虑”。
在这之后,李女士找中介要求退还诚意金,被告知钱已经打到了开发商账上且已转为定金。“关键在于,钱打进开发商账户就很难退出来了,中介当时就应该给我说清楚。但是也没让我签协议,收据也没给我,什么都没有。”李女士称就收到了一个转账记录。
事后,李女士通过互联网搜索到一家武汉的公司,想要曝光自己的遭遇。“对方说要收费,我给了5000块钱,结果对方找了一个几乎是零粉丝的账号发布视频,根本没人看,后面人也联系不上了。”发布视频的账号名称为“道德与法治”,截至发稿共5个粉丝。
开发商回应
当事人自始至终没说“不买”
12月3日,记者与李女士一起来到富兴CFC营销中心。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李女士所提出的价格已经低于公司的既定价格,这边一直是按照协商的流程向公司领导申请审批,“如果没有申请下来,我们是要把钱退给她的;申请下来的话,她是要购买这套房子的”。
“在申请成功的通知下来后,中介让李女士过来办手续,但在这个时候对方说不要房子了,这也给我们企业带来了损失。做生意来说的话,中途反悔怎么搞?”
另一名工作人员称,开发商这边已经满足了李女士申请的价格,也给对方发了“同意转定”的微信,双方是有个过程的。“就跟你去买件衣服或者去买黄金首饰一样的,离柜了概不退还。我们是给了缓冲时间的,一旦把价格申请下来,这笔钱是自动转为定金的。”该工作人员称,在中介说了谈好价格后,李女士自始至终只回复“太贵了”,也没有说不买。
现场,李女士与开发商负责人进行了进一步协商。
“对方说可以退一半的钱,我不同意。”李女士说。当天,双方协商未达成一致。李女士表示,先将此事进行曝光,还在思考后续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建议当事人整理证据与开发商继续协商
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易旭律师认为,李女士想要回2万元可能会比较困难。一般来说,如果买方后悔购房是因为自身原因,而非卖方的过错,那么买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而且,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在这个案例中,李女士在表示“不买了”之前,那2万元已经到了开发商账户上转成了定金。虽然李女士称自己是在价格未谈拢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但开发商可能会认为,既然定金已经支付,且是在双方进一步沟通价格之前,那么按照法律规定,李女士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
当然了,如果李女士能证明开发商或中介在交易过程中存在欺诈、隐瞒或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她基于错误的认识而支付了定金,那么她或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争取自己的权益。
建议李女士先整理好自己手上的所有证据,比如和中介、开发商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合同之类的,确保自己的诉求有理有据。她可以继续和开发商沟通协商,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办法,也可以尝试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进一步协商。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