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李适时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岳政人〔202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李适时同志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张健同志的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严育恩同志任岳阳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吴桐同志任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毛高贤同志任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陈细兵同志任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免去其岳阳市农业农村事务中心(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主任(校长)职务;
汪犁同志任岳阳市审计局总审计师(试用期一年);
陈徐恩同志任岳阳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副总编辑(试用期一年);
陆建新同志任岳阳市考古研究和文物保护中心(岳阳市岳阳楼文物保护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市人民政府12345热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志敏同志任岳阳市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慧敏同志任岳阳市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刘卓同志的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湛江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
免去徐胜同志的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河生同志任平江起义纪念馆管理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一审:蒋宇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