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11月26日讯(记者 李毅 通讯员 屈展鹏 樊辰雪)近日,长沙铁路警方查获2名冒用他人身份证购票乘车的“限高”人员,2人均被依法罚款800元。
(列车到达武汉站后,2名冒用身份乘坐高铁的“限高”人员被移交派出所。通讯员 摄)
11月25日,G814次列车运行到长沙南至武汉区间,长沙铁路公安处乘警与列车长、列车员对旅客进行身份查验时,发现旅客胡某证件显示与本人长相不符,面对乘警询问胡某“汗流浃背”。乘警怀疑可能存在冒用他人证件乘车情况,随即将其带至餐车进行进一步调查。
调查发现,胡某因债务纠纷问题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明知不能坐高铁,胡某觉得“小心一点应该没事”,遂用表弟身份证购票乘车,最终被查获。
同一趟列车上,胡某还有“同伴”。在另一节车厢,旅客王某用其儿子身份证件购票乘车,被乘警查验发现。王某同样因债务纠纷问题被列为限高人员,心存侥幸的他没能逃过查处。
列车到达武汉站后,胡某、王某被移交至武汉站车站派出所。最终胡某、王某被铁路警方依法处以罚款800元的处罚。
警方提醒,乘坐列车必须实名制购票,冒用他人身份或使用伪造证件乘车属于违法行为。
(一审:谢振华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