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碧灵: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2024-11-26 07:11:18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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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日前举行的全省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理论研讨会,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进行认真研讨。现将发言分两期摘登,此为下期。

省政协副主席、民进省委会主委、研究员 潘碧灵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系统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决心。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通过的《决定》指出,湖南将着重从落实生态文明基础体制、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健全完善“守护好一江碧水”体制机制发力,这将为新征程上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加快建设美丽湖南提供坚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相结合,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了系统性重塑。湖南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新湖南,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成果在湖南落地生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彰显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深入开展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既要解决生态文明建设子系统的具体问题,也要解决“五位一体”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子系统中与生态环境相关的重点关键问题。一是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为生态文明建设夯实物质底座。以“三线一单”硬约束为重点,以生态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手段,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为发展“明底线”“画边框”。健全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制定有利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等政策支持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社会生产和污染排放的“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环境保护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产业化。二是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加强部门协同,提高监管执法的联动效能。进一步抓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省市县三级议事协调机制,推动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依法依规精准赋权。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和河湖长制、林长制等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三是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体制基础。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生态监测网络和生态状况调查评估制度。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准、标准和法律体系建设,为科学、精准、依法治污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四是培育弘扬生态文化,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价值引领。充分挖掘和传承中华传统优秀生态文化,大力弘扬“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等中华传统生态智慧。五是倡导形成绿色生活方式,走好美丽中国建设的群众路线。积极培育绿色低碳生活理念,不断完善绿色生活的相关促进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生活广泛深入发展。

把握我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正确方向。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为抓手,加快构建符合湖南实际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积极应对历史遗留污染问题整改任务,破解制约高质量发展、影响高品质生活的短板弱项。坚持突出重点,抓好“守护蓝天”等重点标志性战役、“气化湖南”等重大项目建设、秸秆“五化”利用、洞庭湖芦苇资源化利用、洞庭湖区部分湖泊和湘江流域局部蓝藻等区域、流域治理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坚持系统集成,统筹各级各部门政策、制度、规范等,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进一步完善“春风行动”“夏季攻势”等重大攻坚行动机制,构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河湖长制、林长制整体协同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生态环境改革举措的强大合力。坚持上下联动,既加强顶层设计,也结合基层实际,在县级层面实现全面履责与垂直监测执法的有机衔接、规范有效,在乡级层面大力推进责任和相关任务的落实,在村级层面积极推进社会参与和村民自治,发挥基层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审:龙晓龙 二审:邓望军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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