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合伙承包车间骗取78万元,“好项目”原是骗局

2024-08-29 11:01: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王智芳 叶妍 罗飞艳] [编辑:张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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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8月28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叶妍 罗飞艳)带人去车间参观,安排到车间上班,你以为车间就是他的了?以邀请合伙承包车间为名骗取巨额钱财,你以为的“好项目”,实际上是骗术。

8月28日,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龙某某因虚构订单和身份骗取他人78万余元,涉嫌诈骗罪被批捕。

龙某某在某日用品公司车间上班10年。为牟取钱财,便对外甥小吴谎称自己在公司承包了一个车间,有很多订单,只需一人出一半钱购买原材料,卖出后的利润五五分成,三个月分红一次。小吴便介绍朋友小李入伙。小李觉得龙某某是朋友的舅舅,项目又有钱赚,爽快地答应合作。三人见面后商量,约定由龙某某接订单,小吴和小李两人出钱购买原材料。

“我接到了一笔20多万元的订单。”2024年3月,龙某某联系小李,将其伪造的20多万元的订单截图发给对方,小李有点犹豫,称想去车间核实一下。

为了打消小李的疑虑,3月中旬,龙某某利用在车间工作多年跟领导熟悉的优势,把小吴和小李带进车间,将厂里真实的订单给两人看,还将两人介绍到车间上班。

接下来的3个月内,龙某某陆续谎称有订单,小李多次转账。同年6月,小李联系龙某某询问分红的事情,龙某某却一直找借口推脱,没拿到钱的小李觉得不对劲,便找到车间老板,得知龙某某只是普通员工,回头想找龙某某要钱时,才发现其已经逃跑了。

“订单是伪造的,钱都被我挥霍一空了……”今年7月,被小李找到后,龙某某到派出所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经查,2024年3月至7月期间,龙某某虚构日用品订单和身份,共骗取小李78万余元,全部用于买车和个人消费。

经审查,龙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法律相关规定,涉嫌诈骗罪。

日前,雨花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龙某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投资经营需谨慎,核实信息有必要。检察官提醒,对于不法分子以合伙投资、坐等收益等幌子实施的诈骗行为,要擦亮双眼,增强反诈意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切勿轻信他人,以免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

(一审:谢振华 二审:卢小伟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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