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委巡察组紧握监督利剑,群众诉求不解决不放手——
拖欠22年的山林流转费追回来了!
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梁可庭 通讯员 陈庆林 陈保文
“拖欠22年的山林流转费,总算追回来了!”近日,郴州市永兴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太和镇七郎村回访,村民说。
2002年,七郎村和乌萝村与永兴县林业局下属的创兴林场签订租赁合同,村民将自家的山林流转给林场,但预期的流转费却始终未见踪影。
时隔22年,“迟到”的山林流转费为何能回到村民手中?
立行立改,发放拖欠的山林流转费73.3万元
“村里400多户村民的山林流转费,有70多万元一直没有发。”2023年10月,永兴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太和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七郎村党支部书记侯志刚找到巡察组,反映山林流转费被拖欠多年。
“20多年了,一分钱都没看到!”村里无可奈何,村民也意见颇大。
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启动深入调查。通过查阅合同资料、走访村民、与镇村干部座谈,巡察组逐渐掌握了事情的真相。
原来,合同签订后,由于合同相关条款不明晰、面积未到组到户、乡镇缺乏山林勘界专业技术,加之林场未采伐等原因,村民的山林流转费一直没有到位。
“群众将问题反映给了巡察组,我们必须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做到群众诉求不解决不放手、群众的钱不拿到不放手。”永兴县纪委常委、县委巡察办主任王勇介绍,县纪委监委向县林业局下发监察建议书,巡察组向太和镇党委下发巡察立行立改意见交办函,要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解决山林流转费问题。
在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组的持续跟踪和推动下,永兴县林业局和太和镇迅速行动起来。对3200亩山林进行勘界确权到户,镇村组三级算好每个农户山林流转费,涉及群众434户,共计73.3万余元。
前不久,太和镇七郎村举行创兴林场山林流转费第一批发放仪式,村民领取了山林流转费40万元。接着,创兴林场将第二批款33.3万元转给村民。至此,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举一反三,退还群众资金320余万元
以该案例为契机,巡察组推动太和镇和县林业局在山林流转工作中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并建议镇村两级加强对山林流转合同的监管,确保每一笔流转费都能按时足额发放到村民手中。
“拖欠村民钱款,这种损害群众利益的事并非个例。”永兴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欧志念表示,十三届县委巡察工作以来,县委巡察组在开展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回头看”中,发现不及时发放惠农补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多个问题。
今年3月,永兴县委第五巡察组进驻该县银投集团开展为期3个月的常规巡察。徐家村村民反映,湖南绿林建设集团永兴分公司拖欠22名农民工工资。
巡察组调查核实,由于永兴县银投集团项目资金未拨付,造成湖南绿林建设集团永兴分公司未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巡察组立即将该问题交办给县银投集团,要求严格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补足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很快,22名村民领到了7.2万元工资。
今年来,永兴县紧盯民生重点领域,不断深化纪巡联动,完善纪巡联动制度,定期召开纪巡沟通会议,加强会商研判,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委巡察机构将立行立改、整改反馈问题“两张清单”移交县纪委监委,实行纪巡闭环会审、持续跟踪督办;县纪委监委将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反馈给县委巡察机构,将整改效果纳入巡察整改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压紧压实责任,推进问题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纪巡联动监督,推动解决安居房、教育、就业、饮用水、道路交通等问题220余件,立案122人,退还群众资金3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