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在乡间的小路上——惩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守好惠民惠农“钱袋子”——花垣县打好监督“组合拳”整治涉农领域腐败行为

2024-07-23 07:20:3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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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全媒体记者 李孟河 通讯员 刘德明 吴宗桥

“哞,哞。”未进圈舍,便闻牛声。7月22日,记者来到位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花垣县花垣镇老王寨村的黄牛养殖基地,一排排整齐的牛棚映入眼帘,600余头西门塔尔牛或坐或走或卧。

依托花垣县“黄牛产业”养殖贷款和牛栏建设等奖补政策,2023年3月,通过“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方式,花垣镇杨家寨村、老王寨村、清水塘村、三角岩社区经济联合社“抱团”出资,成立花垣县合润黄牛养殖有限公司,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增收。

这是花垣县委巡察组推进“三湘护农”的成果。

100万元的产业资金仅有10张发票

“老王寨村现在村务清朗,群众发展产业的信心十足。”合润黄牛养殖基地负责人雷长芝说。

这要归因于2022年3月花垣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花垣镇的一次常规巡察。这次巡察发现县交通运输局干部杨某某,在担任花垣镇老王寨村第一书记兼工作队队长期间,涉嫌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

“100万元的产业资金仅有10张发票。”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田胜军表示,聚焦村、社区产业项目资金,在老王寨村查阅相关资料时,发现老王寨村生猪养殖项目账目“不对劲”。

经与花垣县美成家庭农场负责人谈话了解,老王寨村生猪养殖项目实施过程资金使用未经过协商。通过查阅财务报账资料,发现该项目报账资料中只有总账,没有明细账,不能体现100万元的具体用途。

2022年上半年,花垣县委第一巡察组向花垣县纪委监委,移交有关杨某某涉嫌挪用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问题线索,该委迅速对此展开审查调查。

“青蛙养殖项目一笔资金50万元,他借故放入其个人账户,进账第2天便开始挪用,之后通过东拉西扯退还一部分,剩余资金在审计后,他才迫于压力退回。”办案人员说。

经查,2020年1月至11月,杨某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占用扶贫项目资金,在青蛙、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扶贫项目资金80余万元,用于炒期货、还贷款等个人开支,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

2023年4月,杨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3年5月杨某某因犯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

村里的每笔资金使用,群众都知晓

偏远地区是否存在土地抛荒现象、非农非粮化是否出台治理方案、惠民政策是否落地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近年来,花垣县委巡察组深入开展对村巡察,不断优化调整巡察清单,紧盯关键要素,助推“三湘护农”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截至目前,巡察组已安排6个巡察组和6个督查组,对全县174个村(社区)开展巡察和督查专项行动,共发现问题1032个,立行立改问题419个,提出建议300余条。

花垣县委巡察组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未巡先改,制定共性问题清单,下发至各乡镇,要求全覆盖自查自纠。补抽乡在未巡先改中,自查发现2户录入农户田土面积遗漏“小数点”,追回超领补贴5.7万余元;龙潭镇在抓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共性问题整改中,直接促成龙门村粮食种植大户石某某主动投案,追回补贴资金27万余元。

巡察组压实责任防反弹,建立“一巡三交”机制。及时将巡察发现问题反馈给乡镇党委,并同步移交、抄送纪委监委、组织部门和相关领导,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倒逼”各方责任落地落实。

花垣县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镇党委和后盾单位重新选派老王寨村驻村第一支书,村班子和驻村工作队带领村民重新定制度、建产业。

“当前,‘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我们把杨某某案作为典型案例在辖区内宣传,强化震慑,加强惠农资金监督。”花垣镇相关负责人说,目前,镇村两级对2020年来辖区内680个乡村振兴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有的放矢强化监督。

“现在村里的每笔资金使用都集体研究决定,养牛的资金也公开公示,群众都知晓情况。”在老王寨村黄牛养殖基地,该村党支部书记张声国说,“后期还要建屠宰、肉类精加工工厂。”

(一审:龙晓龙 二审:蒋俊 三审: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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