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女童开车!长沙一家长网上炫耀!交警:罚2000元,吊销驾驶证!

2024-07-19 17:24:22 [来源:湖南交警] [编辑: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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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上路

安全第一

然而有个别家长“迷之操作”

带孩子出门时竟直接让孩子上手开车

拿自己、孩子甚至是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极其不负责任

7月14日,湖南高速警察便民服务平台收到热心网友举报,他(她)称在抖音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个视频:一辆小车在路上行驶,而驾驶人竟是一名小女孩,车辆行驶过程中,女孩不停地在旋转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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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家长心真大!让小孩在驾驶座上“放飞自我”,看似“宠娃无限”实则是充满危险!

接到网友举报后,高警局立即上报湖南省交警总队。总队对视频进行分析研判后,调度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进行核查。浏阳交警随即锁定驾驶人吴某某,并要求其到大队接受处理。

7月17日,吴某某到浏阳交警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依法对其“明知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机动车(不含摩托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交警的批评教育,吴某某认识到了自己这种行为可能会给自己、家人和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的潜在危害,表示今后绝对不会再发生此类情况。同时,对自己在网上发布该视频进行炫耀造成的不好影响,向所有看到这条视频的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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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浏阳交警将举报查处的结果反馈给热心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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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交警提醒

驾车非儿戏

莫拿生命安全开玩笑

在孩子面前

家长要以身作则

引导孩子安全 正确乘车

切莫出现本案例中这种危险的场景

相关法律知识拓展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四条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年龄条件: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

2.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或者轮式专用机械车准驾车型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3.申请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轻型牵引挂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4.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22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5.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在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审:谢振华 二审:余画 三审: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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