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蝇馆子”不能真的有苍蝇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操作指南

2024-07-11 09:46:13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李姝] [编辑:伍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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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长沙讯 不少美食爱好者热衷于到老巷子里寻找看似不起眼、其实是宝藏的小店。这些“苍蝇馆子”里,很可能藏着最正宗的湖南味道。不过,“苍蝇馆子”可不能真的有苍蝇。日前,为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要求,让大家吃得安心,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室内美食城、食品摊贩、农贸市场及临街铺面三大类经营场所10种经营品类,编制了《长沙市食品经营环节“三防”措施操作指南》。来看看有哪些“细节问题”值得关注。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须加强个人防护,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洁净工作服,建议浅色,长、短袖均可,不应仅用围裙代替;戴清洁的工作帽,工作帽应将头发全部遮盖住;佩戴防飞沫透明口罩或普通无纺布口罩。“苍蝇馆子”做好“三防”(防蝇、防尘、防鼠)很重要。比如,室内美食城及类似经营场所需要在通风口、换气扇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排水沟和排水管道出水口应安装金属篦子,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小于10毫米,室内须适量加装灭蝇灯。

对于农贸市场及临街铺面、食品摊贩,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包点、糕点、烤饼、煎饼、粽子等成品应存放在密闭容器或有防蝇、防尘功能的售卖柜内或加罩售卖;湿粉、湿面、饺子、馄饨、汤圆等,粉、面等原料应存放在密闭容器或带纱罩的容器内,夏秋季节备用的半成品应及时冷藏保存,码子(臊子)、配菜在非高峰时段需加盖(或纱罩)或使用可活动式密闭罩存放;凉菜、卤菜、生腌等成品应存放在带有冷藏功能的密闭展示柜或冰柜内售卖。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食品经营单位(经营者)应加强食品安全“三防”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对未按规定制定、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予以处罚。

潇湘晨报记者 李姝

(一审:杨露 二审:邓望军 三审:蒋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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